2013年10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性终裁,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则可能导致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的倾销和补贴行为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3年6月5日,根据《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第76.03(3)条的规定,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审查2009年3月17日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裁定(调查号NQ-2008-003)以及2011年2月10日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修正裁定(调查号NQ-2008-003R)。同年6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启动正式调查,以确定如果终止对该案作出的裁决倾销和补贴行为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2014年3月17日之前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