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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窃取他人信息 网上疯狂购买黄金等物品领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0-11   浏览次数:53

核心提示:示意图  窃取他人信息疯狂消费领刑  法官提醒:不要随便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庾琳通讯员蔡

 

示意图
示意图

  窃取他人信息 疯狂消费领刑

  法官提醒:不要随便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庾琳 通讯员 蔡梦捷

  10月10日,因盗取他人信息网上购物的男子韦某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来,韦某获取张先生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后,用自己的照片办了假身份证,并到通信营业厅挂失一张手机卡并重办了新卡,变身成“张先生”登录淘宝网修改支付宝密码,然后网上疯狂购买黄金等物品

  事件:网上账户莫名被盗刷

  去年11月底,南宁市民张先生发现一直使用的移动手机突然间处于无信号状态,经询问移动客服得知,他的手机号已被挂失,并被他人重新办理了同样号码的手机卡,但身份信息却是他自己的。

  接着,张先生发现自己的淘宝账户无法登录,立即上网找回密码重新登录,不禁大吃一惊——自己的信用卡里有近2万元的被盗刷消费记录。从盗刷记录看,去年11月28日下午,有人在淘宝网上先后购买价格为3674元和3560元的两条金条,另在京东商城网里还购买了一条20克重的金条,价格为7250元,此外,还购买了一些其他物品。上述消费全部用他的信用卡付款,但快递的收件人却是韦某。

  据了解,张先生的支付宝账户是与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几张信用卡捆绑的,当支付宝账户余额不够时,可直接通过快捷支付进行信用卡透支消费。

  进展: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得知信用卡被盗刷,张先生赶紧打电话联系快递公司和网上支付交易平台,要求停止发货,并马上报警。警方根据快递收货地址,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韦某的藏身之地。去年11月30日,警方将韦某抓获,并从韦某处扣押到假身份证一张、摩托罗拉XT536手机一部等物。经警方追讨,尚未到货的金条等物的货款,已返还至张先生的信用卡账户。同年12月25日,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韦某。

  据韦某此前的笔录供述,为了在网上找到生财之道,他花了1000元跟人学如何骗取个人信息,冒用他人信用卡盗取钱财的伎俩。2012年11月,韦某掌握这些手段后,用QQ号进入一个信用卡交流群,盯上了网友张先生。聊天中,他逐步取得张先生的信任,然后以帮忙办理高额度信用卡为由,获取了张先生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图片、手机号码。

  一切准备就绪后,韦某用自己的照片以张先生的身份信息让人伪造了身份证,变身成“张先生本人”,然后用此身份证挂失了张先生的手机号,并重新办理一张手机卡,盗取张先生在淘宝网上的支付宝账户并重置新密码,进入淘宝网疯狂消费。

  10月10日上午,庭审结束后,法官认定韦某的行为属于盗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刷他人信用卡近2万元,数额较大,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另退赔张先生经济损失1089元。

  提醒:

  双重验证不一定保险

  网络快捷支付平台的安全性一直是网上消费者最担心的。今年7月16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曾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捷支付功能来做试验,并进行了专题报道,也就一些安全隐患进行了提醒。据了解,后来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官方微博在9月15日发微博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做了模拟演练。事实证明,如果手机丢了或被偷,要成功盗刷支付宝账户里的钱,需在多个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并经过手机“校验码”和“身份证号码”双重验证等多重信息才能破解。但从韦某的案例来看,他只盗取了张先生的手机号和身份信息,即可重置支付宝的密码,说明这个平台仍有漏洞。

  法官提醒,持卡人应对绑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进行限额设定,千万不要把手机号当作支付宝账户,不要随便向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等,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中了不法分子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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