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0月13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据最新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落实省委《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涉及环保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已拆除燃煤小锅炉、茶炉、炉窑411台;完成燃煤锅炉烟尘治理184台。
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的火电企业燃煤机组14台。完成除尘改造的建材企业65家;综合整治储煤场917家。
创建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区25个;综合整治小型企业2912家;环首都、省会周边县建立大气自动监测站25个。
完成脱硫项目165个;完成脱硝项目71个;完成除尘治理项目62个。
建立大气自动监测站的县级以上环保机构101个(三项指标);在首都、省会周边地区的部分敏感地区,年底前要求完成建设的64个县区中25个已建成六项指标的大气自动监测站。
新建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135个。新建煤质快速检测站13个。根据举报查处违法排污单位45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