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
《通知》指出,这次地理国情普查的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为普查工作准备阶段,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为普查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等。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
《通知》明确,国务院将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据了解,为开展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于2012年11月启动了第一批10省(区、市)试点,今年4月将再启动20个省(区、市)的普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