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将迎来史上最严厉的一次大治理。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了未来五年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除了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也被全面禁止。
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在这一轮过剩产能治理中,钢铁业首当其冲。《意见》提出,未来五年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根据中联钢统计,2012年中国钢铁产能为9.7亿吨,预计2013年中国钢铁产能将达到10亿吨左右。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表示,钢铁行业一直是我国产能过剩的重灾区,目前我国钢铁行业产能大概10亿吨,利用率只有7成多,8000万吨虽然听上去很多,但五年平均下来也没多少,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并不是很明显,不足以解决目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
除了对已有过剩产能进行压缩外,《意见》还明确,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从严禁新增产能项目的表态来看,这次政府对化解产能过剩决心很大,比以往政策都更加严厉。”陈及说,以往我们都是在努力淘汰落后产能,但效果并不理想,此次从源头上控制新增项目,算是一个比较严厉的新举措。
尽管近年来政府治理产能过剩的政策出台越来越密集,并且每年还公布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但产能调控却进入了“越调越多”的怪圈。以钢铁行业为例,2005年中国发布的第一个钢铁行业产业政策就提出要控制产能,但中国的钢铁产能却从2005年4.7亿吨攀升至目前的10亿吨。
相较于以前过多强调行政干预,此次《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形成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的良性互动机制”,试图启用一些市场化方式淘汰落后产能。不过在陈及看来,虽然这次意见提出了要长效机制,已经开始触及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但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措施,需要加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