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细部署2013年至2017年的国家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
《方案》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依托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研究建立涵盖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及保护的信息化体系,推动信息化成果的深化应用,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信息支撑及决策支持服务。 具体细化为: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海量地质环境数据,开展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农业地质、城市地质、地热、地质遗迹等专业数据库的集成和整合工作。 按照采集与监测、分析与预警、决策与处置的总体思路,整合各类地质环境信息资源,构建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级地质环境数据分中心,促进省级地质环境数据分中心及地州、县市级数据节点建设。 建立并完善地质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构建支撑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平台,整体提升地质环境信息的采集与监测、分析与预警、决策与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设系统一体化、数据集成化、信息综合化和成果可视化的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逐步建成部、省两级地质环境信息中心。
《方案》规定,将在2013年完善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大推广力度;2015年,集成并完善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省级信息中心建设和信息平台推广和部署运行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国家级、省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及条件具备的地州级、县市级数据节点的建设和信息平台部署,基本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四级体系的互联互通和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信息化。
《方案》明确了地质环境信息化主要建设内容为:地质环境数据分中心建设,地质环境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地质环境网络环境建设,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地质环境业务支撑系统建设,地质环境决策支持分析系统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其服务对象为部省市县四级政府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公众。 将为政府主管机关及地质环境监测部门提供决策支撑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研究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科普知识及地质环境保护信息查询服务。
《方案》还强调,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是国土资源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按照国土资源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建设,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设计、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在国土资源部领导下进行组织管理,开展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