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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产能调整十年未见效 八千万吨缩减新指标难破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10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称将有效地推进和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

10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称将有效地推进和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其中,钢铁业成为削减产能的首要对象,计划在未来五年压缩8000万吨的钢铁总产能。

  对于8000万吨产能如何拆解,指导意见指出,未来将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整合分散钢铁产能,推动城市钢厂搬迁,优化产业布局。

  但压缩的产能具体分配到哪些企业,仍然值得探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新创对本报记者表示,这8000万吨产能将会分配到具体的省份和企业,但具体的缩减数额、标准以及配套的具体操作细则,未来将会有详细政策出台。

  他同时认为,这一产能缩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地方、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如果处理好并且正常实施下去,对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及整个行业就是利好。

  但也有资深钢铁业内人士透露,8000万产能的缩减对上市公司来说并不全是利好,事实上,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违规产能问题,比如未批先建、隐瞒规模等。

  缩减产能8000万吨

  近10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调控政策,均未达到预期目标。

  国务院15日发布的《指导意见》称,目前,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势必会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企业职工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

  2012年底,中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对此,《指导意见》指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在钢铁行业,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提高热轧带肋钢筋、电工用钢、船舶用钢等钢材产品标准,修订完善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在建筑结构纵向受力钢筋中全面推广应用400兆帕及以上强度高强钢筋,替代335兆帕热轧带肋钢筋等低品质钢材。加快推动高强钢筋产品的分类认证和标识管理。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10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调控政策,但均未达到预期目标。他表示,过去所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过多依靠控制和限制审批,总以为控制和限制审批就能够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但几年过去了,产能过剩愈演愈烈。最近在研究有关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问题时,有关部门在理念上变以往的“制止”、“抑制”过剩产能为“化解”过剩产能,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与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

  缩减原则待明确

  目前主要的困惑是缩减谁的问题。“像河北地区一些中小钢厂,盈利能力很强,而且决策灵活,这种企业不应该被淘汰。”

  对于这一缩减政策的出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新创表示,缩减8000万吨产能的计划,要顺利实施,必须处理好地方、企业和职工三方的利益关系。缩减产能对于钢铁企业上市公司及整个行业来说,确是利好,但前提是政策要实施下去。

  分析师对本报记者表示,政策是已经出台,但从钢铁行业现状来看,目前主要的困惑是缩减谁的问题,从指导意见来看,更多的是考虑到环境问题,除江苏、江西外,淘汰的主要的是京津冀及周边的省份,但压缩淘汰的标准是什么,仍然值得探讨,像河北地区一些中小钢厂,盈利能力很强,而且决策灵活,这种企业不应该被淘汰。

  分析师认为,指导意见里提到要压缩钢铁产能8000万吨,假设不新增新产能情况下,目前这8000万吨也只占总产能的9%都不到,对整个产业规模影响不足。此外,目前钢铁行业整体的产能利用率太低,到2012年底,中国钢铁产能利用率仅为72%,如果淘汰不当,市场的供需格局就会被打破,引发市场畸形。

  有钢铁行业资深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的趋势,推动钢铁行业大企业兼并小企业的倾向比较明显,有一部分企业或将被重组或淘汰掉,但对被压缩的这部分企业如何补偿,谁来补偿,都是问题,虽然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奖励资金,但50亿对整个钢铁行业来说,还是力度不大。

  记者从辽宁、北京多地钢厂了解到,目前企业尚未接到具体的产能压缩计划额度,具体缩减原则及缩减对象仍需配套政策支撑。

  9月6日,河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17年年底,全省共压减炼铁产能6672万吨、粗钢产能6726万吨。据记者了解,这一削减目标已经分解到各区市。

  财政部消息称,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污染严重的河北省倾斜。这笔资金,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述地区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这三项因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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