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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环保让你触目惊心的那点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近期,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调查发现,一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其中河北省唐山、邯郸、秦皇岛、邢

近期,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调查发现,一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其中河北省唐山、邯郸、秦皇岛、邢台4个地市近年内建成或在建的钢铁项目34个,均无任何环保手续。

  “先违法建设,再请求处罚。”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以下简称华北中心)在近期完成的专题督查中发现,一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华北中心表示,类似的违法问题不仅涉及范围广,而且违法程度也比较严重。在质疑这些违法企业“胆量何来”的同时,华北中心认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有地方政府的影子推手。华北中心呼吁用重典、出重拳。“对发现存在典型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做到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媒体曝光到位,实施'环保风暴’行动。”

  当前,建设项目环保“未批先建”、“未批先试”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久治不愈。敢于先上车后买票、再请求处罚的胆量从何而来?华北中心就此进行了专题督查。督查发现,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钢铁、铝业、电力、煤炭等行业。2011年至今年9月,华北中心共检查发现了45个“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华北中心说,“结果触目惊心。”

  就钢铁行业,华北中心对河北省唐山、邯郸、秦皇岛、邢台4个地市进行督查检查,发现近年内建成或在建的钢铁项目34个,均无任何环保手续;内蒙古包头、赤峰,2座高炉均无任何环保手续;河南省某特钢深加工项目无环保手续。

  铝业方面发现,河南省两家铝业有限公司分别新增110万吨/年、15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无环保手续。山西省某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项目“批小建大”。煤炭行业,发现山西省某能源有限公司擅自建设1台300MW机组,内蒙古某热电厂2台300MW机组,均无环保手续。山西省某煤业有限公司、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煤矿均存在未批先建行为。

  同时,华北中心对49个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发现,从投入生产到环保验收平均时间为2年1个月,其中能够依规在三个月完成验收的项目仅有1个,仅占2%,在一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为13个,占26.5%,存在超期生产的违规项目占到71.4%。此外,当前,华北地区现有24个已投入使用的民用机场,但通过环保验收的仅为12个,仅占50%。

  “检查中发现这些违法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多数有来头、有背景。其中不乏央企、省企和上市企业。”华北中心表示,这些建设项目“对于环保检查从容应对,对于环保处罚坦然相待。”华北中心说,“这种'榜样’和'典型’示范,致使建设项目形成'不怕查、不怕罚’的潜规则,影响很坏。”

  华北中心透露,内蒙古某热电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擅自建成2×300MW机组并投产,2008年环保部对该项目补办的环评文件不予审批后,如今该项目煤照烧,烟照排,且少了环保束缚。

  华北中心警告说,当前,违法建设项目呈现出主动请求处罚的新动态。其中,一些难以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先上马建设投产,造成既定事实后,利用环评法中有关限期补办手续、罚款十万元的条款,主动请求处罚,达到补办环保手续的目的。

  “不少项目采取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取得了预期效果,有了成功'示范’,原本心存余悸的,也壮起了胆,大干快上,争取搭上这班车。”华北中心透露,三门峡某铝业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项目“未批先建”项目经过处罚后,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同在一市的另一家铝业有限公司也希望采取这种方式获得环保手续。

  “目前,许多违法项目都千方百计往这条路上走。”华北中心说。

  对于这些违法违规问题形成的原因,华北中心也进行了分析。华北中心认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仍是主要原因之一。

  华北中心表示,对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环评法的罚则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罚则是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十万、限期补办,给违法行为留下了'活口’,甚至是企业乐于接受的结果。责令停止生产,但执行力有限,多数企业借'大修’替代停止生产,风头一过,又开始投入生产。”华北中心说,在依法审批难以通过、且时间长成本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干起来再接受处罚补办手续的歪路子。

  同时,监管机制、体制存在漏洞,环保闸门被打开缺口。

  华北中心表示,当前,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依然突出,“行政资源主要放在'入口’,坐等建设项目上门,对不走'正门’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关注不多,重视不够,对违法建设项目打击主动性差。”

  此外,重检查,轻处罚,执行力有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华北中心表示,长期以来,建设项目监管领域存在“重查轻处”、“查多处少”的现象。该叫停的,不能坚决叫停;该处罚的,不能处罚到位;该追究责任的,不能落实到位。

  “国家审批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均有管理之责,但管理现状尴尬在于:能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华北中心借用流传的一句话说,原因在于,“上层部门不发力,中间部门不使力,下层部门不给力,协调工作很费力。”

  华北中心坦陈,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有地方政府的影子推手。“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成为当地重点项目、首长工程、财政工程的现象屡见不鲜。”华北中心说,地方环保部门对于这些项目敢怒不敢言,甚至还要在压力下替这些项目跑关系办手续。

  如何治理这些沉疴,华北中心建议,在环保法修订过程中应对“未批先建”项目实施责令停止生产的责任主体、实施方式、实施时间、责任追究予以明确,以确保应叫停的项目真停真关;对“未批先建”项目补办环评手续仍未获批项目,应明确罚则,阻断类似一些热电厂未批先建的案例不断产生。

  华北中心还提出,应对电力、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批先建较为突出的地区和企业集团,实施区域限批。同时建议,凡是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项目,终身不能通过上市企业审查和环保核查;所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加倍计算;足额收缴排污费,并不得返还;对“未批先建”项目申请环保治理资金等,一律不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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