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出台进一步规范城区征地工作办法,要求辖区国土资源分局严格执行征地区片补偿标准,严肃征地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征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
焦作局明确,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展辖区土地征收前的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及听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依法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辖区国土资源分局,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未经委托,分局不得自行签订补偿协议。
征地补偿标准要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如有特殊情况需提高补偿标准的,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方可签订征地协议。
在征地过程中,辖区国土资源分局须严格执行征地有关规定,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管理,严禁用地单位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征地协议;征地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