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前不久下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意见》显示,截止2012年底,我国电解铝行业产能利用率只有71.9%,明显低于国际水平。
受产能过剩的困扰,近年来我国电解铝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据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12年我国电解铝产能已超过2600万吨,产量却只有2000多万吨,行业亏损面达93%。
但奇怪的是,虽然面临严重行业亏损,却仍有大批在建、拟建的电解铝项目,产能过剩呈现出不断加剧的态势。据预计,到2015年,全国电解铝新老产能总量将达到4000万吨以上,远远超过“十二五”规划目标2400万吨的产量。而实际上2012年全国电解铝市场消费仅1902万吨。
作为高耗能且产能严重过剩的企业,电解铝产业的盲目扩张态势,在新一轮调控中能否得到遏制?
GDP冲动下的高耗能产业
作为一个以投资为主导高耗能产业,电解铝建设工艺简单,技术含量低,建设周期短。电解铝项目对拉动地方GDP增长的效果也十分显着,产能每增加1万吨,投资就会增加1亿元。同时,电解铝产业就业技术门槛比较低,可以大量地吸收地方劳动力。因此,电解铝产业深受很多地方政府欢迎。
为了加大投资吸引力,地方政府通常都会在电力、土地等方面给电解铝产业提供优惠,而某个地方若拥有铝土矿资源,企业想获得资源,就要在当地首先投资氧化铝项目,同时上马电解铝项目,尽量延长产业链。
2008年之前,全国铝冶炼产业的利润非常丰厚,实际上已经导致产能过剩,只不过经济的高速增长掩盖了这个事实。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长期积累的供过于求的矛盾开始凸显。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铝冶炼行业的利润总额分别下降至124亿元、59亿元和118亿元。
2003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出台了《关于制止电解铝行业违规建设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电解铝、氧化铝项目的批准。但在丰厚利润和GDP冲动下,这些限制并未阻止此后几年内电解铝产能的大幅飙升。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经济刺激计划再次提升了电解铝产业的投资速度。
也正由于推动GDP的增长的热情,尽管国家一再出台限制措施,但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设法寻求对策,甚至不惜给黑户项目提供各方面帮助。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目前全国2000多万吨电解铝产能中,只有600万吨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批准。有行业人士透露,前些年许多电解铝项目在上马的时候,都以其他项目种类的名义上报,就是为了得到批准。
狂飙“西进”加剧过剩
目前,我国电解铝产能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山西等中东部地区,其中河南和山东是电解铝产业大省,约占到全国电解铝产能的50%。一半左右位于东部地区,由于东部地区电价非常高,电价目前占电解铝成本40%以上,导致企业亏损严重。
在耗能成本和环境政策压力下,电解铝产业“西进”已成为必然趋势。9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表示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将禁止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获批。这也意味着电解铝项目投资的大门在上述地区已经关闭。9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支持调整过剩产能,对整合过剩产能的企业定向开展并购贷款,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新增授信。
与此同时,作为西电东送基地,西北地区自然形成的低电价区洼地,对电解铝这样的高耗能产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对于西北地区本身而言,经济总量与沿海省份相比差距巨大。如宁夏、新疆、青海等西部省份经济增速均不靠前,地方通过引进规模投资企业提升GDP的冲动强烈,因此引进高耗能的行业进入就不足为奇,且大多数电解铝项目都冠以推进技术改造和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名头在快速实施。地方政府对投资巨大的企业,一般都会予以最大的优惠。对于电解铝这样的企业,地方政府甚至默许其筹建自备电厂。
近年来,西北地区电解铝产量明显增加。数据显示,新疆2012年原铝产量110万吨,同比增长274%;甘肃产量189万吨,同比增长65.6%;宁夏、内蒙古和青海产量增速分别达到22.4%、14.6%和13.2%。
然而问题恰好在于,一方面西部加速扩张,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重组搬迁面临的各种困难,中东部地区的企业并未能很快搬迁,而是继续生产,这就进一步加剧了产能过剩。
今年5月29日,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五部委和中国铝业等15家国内电解铝骨干生产企业举行座谈,对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建议,国家建立专项基金给予东、中部产能退出支持和补偿,恢复5%进口关税等政策推动行业化解危机。
政策限制效果有待观察
针对电解铝产能过剩的现状,《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同时,意见严禁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采取综合措施推动缺乏电价优势的产能逐步退出,有序向具有能源竞争优势特别是水电丰富地区转移。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能源丰富地区建设电解铝生产基地。对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
《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坚决清理废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采取土地、资源、税收、电价等损害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以及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的限制措施。同时强调地方要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进行清理整顿,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这或许对控制电解铝产能过剩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从资源安全角度考虑,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也显得极为迫切。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目前我国铝土矿对外依存度已经逼近产业安全红线。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探明的铝土矿产能只占全球总量的3%。电解铝氧化铝的产能和铝土矿的消耗量却占全球总量的一半以上。目前国内铝土矿仅能满足10年左右的生产需求。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铝产业发展不能回到理性轨道,铝土矿就可能重现进口铁矿石价格上涨的局面,使国家利益受损。
专家分析认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铝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一定要多管齐下,打击违法违规项目和扶持守法合规企业并重,推动铝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铝业公司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赵秀富建议,首先应该控制总量,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全面查清坚决取缔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擅自在建、拟建的电解铝项目,向社会释放强烈的导向性信号,对现有过剩产能明确每年需要压缩的数量,制定压缩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