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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开展专项检查大气防治 钢铁业面临考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0-25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  昨日(10月24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环保部决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昨日(10月24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环保部决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上述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的地域范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等重点地区。

  该负责人指出,对发现违法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工作,公开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环保部将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并向社会通报发现的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冬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将比较紧迫,这些地区企业的排放问题比较严重,是专项检查的重点区域。

  实际上,自今年8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工作,一直在积极推进。在先后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后,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共6省、区、市,就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制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进行协调部署。

  上述环保部负责人指出,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保持连续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指出,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实行驻厂监督,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督促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各项措施。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约谈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

  周宏春认为,重点检查的将是钢铁企业。高耗能的钢铁产业,一直就是大气污染防治关注的重点,超标排放问题较为突出。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前,我国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效益不理想,很多企业实际上都处于难以保本的状态,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找各种方法降低成本,而污染控制也需要成本。

  今年10月,在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环保部科技司司长熊跃辉透露,环保部今年初对华北地区298家钢铁企业进行了“家家必到”的全面排查,发现70%以上的钢铁企业未按标准排放污染物,存在超标排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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