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重庆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指南》。 该《指南》由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组织编制,8个地勘单位参加,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完成。
重庆市已经建立矿山开采动态实测制度,为何还要动用如此大的力量研究制定《指南》?重庆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是了解矿山开拓开采现状,掌握矿山动用资源储量及占用储量增减变化情况,发现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资料真实可靠,矿政监督管理工作就主动、有效了。
摸实情,树立矿政管理新思路
重庆地研院提供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以来,重庆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共完成核查矿业权3365宗,巷道测量1884公里,向矿区引入控制点7212个,埋设桩界2589个。 通过实地核查,解决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领域存在的一些矿业权空间范围交叉、重叠及基本数据偏差、错误等问题,摸清了矿业权分布及现状。
然而,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各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矿山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没有实现全覆盖;非煤矿山的工作相对滞后;各区县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不一;少数矿山误把采矿权实地核查和储量动态检测看成一回事,提交两项一样的成果。 更突出的是,有些矿山“实测”的基础数据不客观真实,各类资料相互矛盾。 比如,2011年,有个煤矿动态检测报告提供的采出量为3万吨,而在其他报表统计的产量却为10.2万吨。 还有一个煤矿,2008年实测资源保有量为51.6万吨,开采3年后,上报的资源保有量未减反增,成了85.2万吨。 造成储量数据不一的原因除煤层产状取值有误外,与矿山企业为逃避资源税费,不据实申报销售收入有关。
“矿政监督管理离不开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而要取得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就要认真开展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并将两项工作同时进行,相得益彰”。 在摸实情,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逐步形成了矿政监督管理新思路。
抓实测,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
为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重庆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制度的内容,形成了统一的技术要求。
为保证基础数据客观真实,《指南》对矿山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矿山实地核查要对矿山井、巷等开拓系统延伸变化的部分进行实地测量,核查是否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平面和高程范围;核实矿山实际开采矿层(体)数量和名称,核实是否与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层(体)一致等。 对储量动态检测,要求实地测量矿山采空区、动用储量变化,核实动用储量的矿层(体)名称、厚度、面积、数量,并与登记占用储量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查清新增动用储量的区块资源储量的增、减变化,各区块资源储量的动用时间、实际采出矿产品数量等。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质量,矿山企业必须委托具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市、区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抽查。 野外抽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与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一致,区县累计抽查比例每年为辖区矿山数量的10%,市级抽查比例视年度开采情况而定,两级抽查矿山名单原则上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