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金属快讯 » 正文

钢铁业内专家解读《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0-29   浏览次数:45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引起了钢铁业内的极大关注。作为当前行业面临的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引起了钢铁业内的极大关注。作为当前行业面临的诸多结构性矛盾中最为突出的一个,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化解有赖于钢铁行业进一步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日前,《中国冶金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请他们为钢铁行业如何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动结构调整“支招”。

    结构调整不能增加产能

    在三大主要目标中,《指导意见》把“产能规模基本合理”放在首位,并明确要求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其中,《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已经建成的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业内普遍对清理整顿这些违规项目所参考和应用的标准表示了极大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为更好地推进各地开展钢铁结构调整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委托咨询机构完成了《平稳实施钢铁产能存量调整对策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系统地研究了钢铁产能存量调整的原则、量化标准条件、定性考虑因素、主要措施以及风险防范等,其中一些研究成果将为各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供参考。

    当前,各地仍存在一批在建、拟建项目。在产能严重过剩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化解产能过剩和为调整结构新建项目之间的关系?

    “这里有个基本概念需要明确,产能过剩是现实,结构调整是需要,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冶金发展部副主任陈子琦指出,“不能简单地用'一刀切’停止建设的办法来抑制产能过剩,那样将使产业升级止步。”他表示,化解产能过剩除采用淘汰落后产能、严禁新增产能等措施以外,也要通过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创新能力、优化布局等结构调整措施来促进和带动。

    实际上,化解产能过剩本身就是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为调整结构建设的钢铁项目与化解产能过剩对立起来。但在产能严重过剩时期,即使实施结构调整也不能增加总产能,新建钢铁项目必须以产能置换为前提,置换淘汰的产能要大于或等于新增的产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也要在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的基础上。”陈子琦说,“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属于产能盲目扩张的范畴。”

    当前,我国钢铁工业近70%的铁矿石资源依赖进口,但80%以上的生产能力远离港口口岸;钢铁产业耗水量高,环境污染大,但60%的产能位于缺水地区,近40%的产能位于大中城市。钢铁产业布局与资源、能源、环境、市场不匹配的现象比较突出,布局优化和城市钢厂搬迁改造的任务艰巨。“因此,调整优化钢铁产业布局,建设沿海的湛江、防城港钢铁基地,对部分确有必要且具备搬迁基本条件的城市钢厂(如青钢、贵钢等)实施搬迁,是十分必要的。不能因为产能过剩就停止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的步伐。”陈子琦说。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指导意见》对于钢铁行业的分业施策中提出,将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是《指导意见》的一个明显特点,并提出了多项措施:一是由地方政府按照要求全面清理在建违规项目,对确有必要建设、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二是将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的权责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整顿方案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

    “以省为单位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可以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充分结合各地实际施策,避免因政策'一刀切’使工作难以推进。”陈子琦指出。

    数据显示,河北、江苏、山东、辽宁、山西、江西的年粗钢产量均在2000万吨以上。2012年,上述6省的粗钢产量合计达到4.26亿吨,占全国的59.6%,其中河北占25.2%、江苏占10.4%、山东占8.3%、辽宁占7.2%、山西占5.5%、江西占3%。陈子琦表示:“上述省份不仅产能规模大,无序扩张现象也比较严重,是我国钢铁产能过剩矛盾较为集中的地区。做好这些地区的钢铁结构调整工作,全国钢铁产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就抓住了重点。”

    2011年10月份,山东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省。近期,河北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明确了压减产能目标。但陈子琦认为,两省钢铁产业的特点和结构调整的难度有所不同。

    山东省现有钢铁产能约6000万吨。其中,山钢集团、青岛钢铁、日照钢铁、泰山钢铁等4家企业的产能占全省的80%,具有较高的集中度;其他20家企业的产能仅占20%,装备大多比较落后,主要分布在淄博、滨州、临沂三地,地区分布较为集中。山东省经济发达,钢铁产业占其经济总量的比重相对较小。总体看,山东省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阻力和难度相对较小。

    河北省的情况则比较复杂。该省现有粗钢产能2.98亿吨,具备冶炼能力的企业140多家,分布在全省10个地市;规模超过300万吨的企业有30家,超过200万吨的有56家。在装备上,该省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淘汰的产能尚不足2000万吨,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须适当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此外,钢铁产业是河北省的支柱产业,其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的30%,关系着全省的财政税收、就业和民生。因此,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创新思路,谋划新策。

    “未来,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省份很可能将陆续推出以省为单位的钢铁结构调整方案。”陈子琦表示。

    改善内需重点关注钢结构

    按照“四个一批”的总体方法,《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尤其是明确提出了“推广钢结构在建设领域的应用,提高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领域钢结构使用比例”。

    对此,中国钢结构协会秘书长刘万忠表示:“钢结构是直接消费钢铁产品的最大用户之一,在能源、交通、水利、机械、海洋、建筑等领域已经得到一定的推广应用。但是,钢铁行业最大的用户———房屋建筑市场,基本上仍以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凝土结构为主。”据悉,2012年,全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达到57亿平方米,但钢结构建筑仅占6%左右。

    刘万忠指出,大力推广产业化、装配化钢结构建筑,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可以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保护环境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在全寿命期结束后,还可以方便地回收利用。此外,推广钢结构建筑还能推动建筑钢材产品的升级换代。目前,工程建设中消耗的钢材数量占全国钢产量的50%左右,其中上亿吨是线材、螺纹钢,而钢结构的主要材料是中厚板、涂层板、型钢、管材。

    对于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刘万忠建议,第一,推动中央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钢结构公共建筑和装配式房屋建筑的投资和推广应用力度,目标要求达到20%以上。第二,在城镇化建设中对钢结构经济适用房、保障房、棚户区改造进行示范和推广,加强铁路、公路、市政交通钢结构的应用推广。第三,积极承担和承包国外大型工程和成套装备,促进钢结构建筑的出口贸易。第四,加快有关标准、应用规程、规范的制定和修订。(中国冶金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