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开展的乌鲁木齐市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沿河流域隐患排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沿河流域周边实施全面排查,掌握企业数量、分布情况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养殖、组织旅游和其他危害水体的活动。对于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私自建设和违规建设的各类违法企业一律关停。
据介绍,今年乌鲁木齐市计划投资9亿元,完成10个整治项目,让乌拉泊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善。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已强制关停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的10家企业;已有357户农牧民签订了搬迁安置协议。
在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专项行动将加大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小炼油”、“小炼铁”等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
同时,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对重点污染减排企业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乌鲁木齐市还将加大对各区(县)专项行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实行“双否决”,即:评选各种环保荣誉称号时一律否决;进行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时一律否决,并对辖区实施涉重金属行业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