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开采、加工过程中,污染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巨大,这个价值损失应该加算在有色金属的销售价格中。冥冥之中是有价值尺度的。有色金属的污染价值应该由使用者(消费者)承担。我认为,中国的稀土等有色金属价格在目前价格上再翻一翻都低于其实际价值。比如:某历史驰名的长寿乡因近年开采金矿导致污染,河流重金属、硫酸等严重超标以致河流的水无法饮用,这个河流的价值损失以及人民因污染患病等造成的价值损失都应该加在这个金矿生产出的黄金中,这才是合理的该黄金价格。包钢稀土治理污染的费用也应该加在其生产出的稀土中。我观察到:污染所造成的价值损失数额巨大。比如:从历史记载看,宋朝时1条河流它本身每年可以产很多鱼,但现在被污染了的河流却1条鱼也难见了。臭气熏天的情况可能是癌症、糖尿病、哮喘等的最主要原因。有色金属含有的污染价值与有色金属的需求关系不大,这个污染价值是在生产的同时即天然被赋予了的,它只是与人类生产中造成多大的污染价值损失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