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该市治理1143家有工业废水直排的企业中,今年年底前,将取缔现有的92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小电镀等“十五小”企业;293家污染排放不达标或没有环保手续的违法工业企业必须停产整治,时限为3个月至一年。届时,仍不能通过环保验收的工业企业通过关闭、迁入园区或接入污水处理厂、实施深度治理等途径彻底解决工业废水问题。
天津官方强调,2015年年底前,84家企业必须按时迁入工业园区,并拆除排污口;52家企业通过更高的技术设施建设和再生回用。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2016年年底前,321家企业必须全部实现并管,接入污水处理厂;301家工业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工程,排水达到相应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此外,在治理工业废水渗坑(塘)中,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市92个存贮工业废水的渗坑(塘)内污水无害化处理。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92个坑(塘)底泥处置、土壤修复和土地再利用后评估等工作。在该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排放口和直接将废水排入环境的重点企业排污口,全部建设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
天津市在实施这些措施的同时,还将严格准入环保标准,一是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改扩建有工业污染排放的项目。二是工业园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必须实行总量前置,就是新企业不批给污染排放量,必须购置老企业的污染总量才能上马。三是未完成治理的工业园区实行园区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