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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新政:淡化GDP考核强化地方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1-06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产能过剩是一个老问题,不过此轮化解产能过剩将直指要害。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召开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

  而在一个月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要求及时公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进展情况。

  这意味着对地方政府的GDP考核将淡化,代之以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过剩的进展。一位跟踪研究产能过剩的专家评价说,这将对产能过剩的行政动力釜底抽薪,打消地方政府的疑虑。

  化解产能过剩是新一届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对需求下滑、产能过剩等问题和挑战要保持清醒认识。李克强总理也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本月初,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上海、浙江调研时,也强调东部地区,要在全国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有效化解产能过剩。

  《指导意见》将改革重点锁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五大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并规划未来五年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提出“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核心任务是“管住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建立长效机制”。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不过煤炭工业协会一位人员说,除了这些措施,还要建立国有资产退出的通道,很多过剩产能的主体是国企,它们获取贷款容易,有不断做大规模的动力,但缺乏资产变卖退出的渠道,也是化解产能过剩的主要阻力。

  北京大军智库研究员王建勋(微博)认为,产能过剩由两个原因造成,一个由市场推动,第二是非市场因素。

  而后者,即非市场化的行政干预在中国普遍存在。一些地方采取税收减免、土地优惠、财政补贴、降低能源资源价格甚至不惜放宽环境、社保标准等招商引资。地方政府的这些行为往往直接促成了产能过剩,甚至还在调整中庇护过剩产能,使得市场的淘汰机制无法发挥作用。

  本报记者询问的多家光伏企业人士称,光伏企业就有这样的问题:行业高峰时,一些地方通过优惠电价、补贴和配套煤矿吸引企业;行业不景气时,项目根本就没上,但煤矿就开采起来了。

  一位地方官员对记者称,以前没办法,地方要发展经济,发展是上面考核的标准,经济发展了才能升官。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要求及时公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进展情况。

  但王建勋对记者说,涉及到约束地方政府,化解产能过剩不可能短期完成,要政府系统地改革,并通过配套的政策细则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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