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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的要求,现将《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根据自身实际和部门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好今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CNMn。


  附件:文件图标 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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