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于日前同步公示,此次公示的清单均未新增产品类别。
据了解,日前开始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共涵盖28个四级品目、57种产品、974家企业,其中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和水嘴为强制采购(用“★”标注)。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共涵盖50个四级品目、2908家企业。 据悉,两份清单均未新增产品类别。
此外,自第十二期节能清单和第十期环保清单开始,财政部要求计算机、打印机产品制造商在公示期间,按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所规定提交产品性能参数,作为参阅文件对外发布,供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参考。 根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公示通知,自本期开始,产品参数作为清单附件强制执行,凡与公布的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悉,此次公示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 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涉及制造商和相关当事人对清单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反馈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