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通过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下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300亿元,比2012年增加70亿元,增幅达30%。 为突出重点,中央资金分配时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共安排粮食主产区255亿元,占资金总量的85%。 同时安排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资金41.08亿元,主要支持云南兴地睦边、新疆伊犁河谷等重大工程。
中央资金测算以缺口补助为基本原则,主要依据是《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各省建设任务量,兼顾各省新增费地方留成和累计结余情况。 为发挥财政资金规模效益,支持部分耕地资源潜力大的省份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实现补充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目的。
据了解,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共批复支持了14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累计投入214亿元,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财政近日还安排专项资金17亿元,用于重点地灾防治项目;安排特大型地灾防治专项资金15.76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地灾调查评价,实施地灾重大隐患点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