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部分产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尤为突出。
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召开的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电解铝阶梯电价制度正在抓紧制定;2015年底前全国将淘汰炼钢和炼铁产能各1500万吨、水泥产能1亿吨、平板玻璃产能2000万重量箱;各地还将取消过剩产能行业用地优惠政策等。
《意见》将改革重点锁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五大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并规划未来五年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凸显了一些领域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化解过剩产能的主要途径是“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核心任务是“管住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建立长效机制”。
“产能过剩问题是个老问题,大约每5年出现一次。”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巡视员李忠娟说,此次中央重视程度之高,举措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铁物流专委会秘书长盛志诚认为,国务院近期强调,用惩罚性电价、水价等政策惩罚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是简单一刀切,而是用环保手段抑制产能过剩的方向非常正确。”
对于产能严重过剩,中央政策强调“化解”而不是“抑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认为,这说明消化产能需提高标准,如鼓励公共工程用高性能、高标号混凝土,强制推行三级以上高强钢筋,在消化过程中支持先进产能和高端产能发展等。
有人担心,强制性淘汰企业产能有可能遇到地方政府的阻碍,行政性指令只是短期对策,从根本上化解过剩危机,还需要减少政府干预,调整生产要素价格,推动行业竞争,实现产业升级。
专家指出,一些地方GDP挂帅是造成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下决心改革现有政绩考核体系,淡化产值考核机制,增加人均收入、人均绿地面积等指标考核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