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雾霾天气愈演愈烈,钢铁行业作为污染大户,备受指责。国家出台了多项环保政策,对污染企业进行了结构调整及升级,并且开始以立法形式来控制污染进一步加重。
加快环保立法速度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报告全文。“383”方案,是指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中国新一轮改革路线图。
日前,“383”改革方案对外公布,加快环保立法提速。作为大气治理的基本法,制定于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启动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属于力争今年完成的立法项目。
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非常严峻,国家要求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法要彻底修改,属于大修大改,修法思路也将由过去的就污染谈污染,变为从改善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来谈大气污染治理,从而制定出一部更为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今年3月以来,防治空气污染已引起中央高层严重关切。当月,国家发改委向教育部、科技部、环保部等11个国家部委和有关协会发通知,召开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主要形成了三个观点,一是摸清雾霾成因,二是尽快拟定类似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三是尽快制定分区域的治理规划,甚至启动类似水专项性质的“大气专项”。会后,发改委派人到多地进行调研,拟形成报告向高层递交。在我国各地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的情况下,立法排位滞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也终于在今年6月提速,由“遥遥无期”变为“争取在2013年底前完成修订”。
从宏观经济角度治霾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的立法思路,也将在本次修订时进行调整。
立法思路将会从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整,不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而是将更多考虑从更宏观的角度去立法,从改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角度去看大气污染问题。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一能源消费大国,也是第一排放大国。因此,要改善大气质量,必须优化能源结构,这意味着我们要解决能源价格偏低,容易造成浪费及环境污染的问题。
笔者认为,未来应该多使用经济手段,如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增收水资源税,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等;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的开发要逐步提高税率;扩大土地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发挥消费税在环保方面的调节作用;实施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放心保)、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等政策,这些政策使用对企业也好,对消费者也好,可以调整他们的行为。
将加大环保处罚力度
除了促使高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在“383”改革方案中,一个重要的提法是“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意味着环保执法将进一步加强,以及对企业道德的进一步约束。
比如,对于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处罚额度,由原先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罚额度提高至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额度也将从现行法律五万元以下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笔者认为,企业治污就应当支付环境成本,这项成本不应当由社会来承担。政府必须进行干预,使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化。
目前,企业故意闲置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已经成为我国环境监管领域里的一道难题。当前,环境治理最基本的是要强化政府部门对环境的监管力度,建立环境诉讼制度以及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而处罚一定要“罚单位和罚个人并重”,让违法者也要付出高昂的成本,甚至倾家荡产。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不可否认,中国引入了很多关于环境治理的提法,但都没有在实施层面落实。在这些具体的项目中,中国的《清洁空气法》即使出台,可能也会面临一些现实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