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破获首起货运渠道走私稀土案 涉案稀土130吨,总案值1210万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记者昨日从包头海关缉私分局了解到,该局破获一起境内外走私分子勾结走私稀土出口大案,抓获从事稀土走私活动的犯罪嫌疑人5名,该案是包头海关查获的首起货运渠道走私稀土案。
境内外走私者勾结贩稀土
2012年8月17日,包头海关缉私分局侦获我市某稀土金属生产企业涉嫌向越南走私稀土,当即成立了缉私专案组,并将该案命名为“8·17”稀土走私案,展开侦查。专案组迅速锁定了涉案企业、境内外主要涉案人员以及涉案稀土的具体品名,并掌握了稀土从货源地购买到广西交付、再到走私出境以及资金流向等走私活动的基本脉络。随后,专案组开展外围取证,确定了资金往来的具体时间、收付款人员信息和具体金额等情况。
2012年9月2日,专案组获得情报——涉案企业将进一步开展稀土交易,可能会运往广西走私出境。为此,专案组进行严密监控,厘清了稀土产品从包头地区运输至广西凭祥市后再从广西凭祥市边境口岸走私出境的整体脉络,掌握了最为直接和关键的走私证据。
等待的日子里,专案组一直严密监控境内外走私分子的行踪和交易行为,静候走私分子同时出现的抓捕良机。终于,2013年7月15日,专案组获取情报,一名境外公司主管和广西一名走私稀土组织者要到我市与境内涉案公司洽谈业务。7月18日,三个抓捕小组同时行动,一举抓获了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对涉案公司开展了搜查取证,获取了具体的稀土销售记录,一并发现并查扣从越南低报价格走私入境的红木家具93件,以及从越南绕关走私入境的38吨稀土原矿。
最终,专案组查实,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间,涉案的我市某公司与越南一家公司通过网络电子邮件进行稀土买卖商洽,分6批将稀土产品非法出售给境外公司,涉案稀土共计130吨,总案值1210万元,涉嫌偷逃税总额近200万元。
以国内贸易为掩护逃避监管
据缉私办案人员介绍,包头海关此次破获的走私稀土案件,在侦办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进行交易过程中,将交货地点约定在国内,境外公司通过广西地下钱庄将货款从广西汇至我市指定账户。两公司均以国内贸易为掩护逃避监管,手法隐蔽,而且两地人员相距3000多公里,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两家公司进行交易过程中,均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商洽,不签订纸质合同;境内公司从货源地采购涉案稀土产品也是通过电话联系,订立口头协议,甚至货物出入库和国内运输等环节的单据也不予留存,两家公司都极力避免留存相关信息单据,增加了案件取证难度。
稀土境内外差价最多达2倍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稀土主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随着国家对稀土产业的整顿力度加大,稀土国内贸易利润较小,国内外稀土存在巨额差价,因而走私分子铤而走险,企图将稀土走私出境牟取暴利。目前,稀土的境内外差价达到1.8至2倍,因此,尽管中国海关将稀土列为重点打私项目,不法分子仍然采取各种手段企图走私稀土产品。
为保护国家战略性资源产品,国务院提出“进一步规范稀有金属出口秩序,加大审单、查验力度,加强监管,将打击稀有金属走私工作常态化”。为此,包头海关在打击稀土走私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打击难点并摸索行之有效的打击办法,严格海关监管、规范企业申报管理、强化情报搜集、推进科学检测、提高查验效能,持续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