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指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时间为6月中旬至9月底。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内容包括:一是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为重点,配合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2012年度矿产卫片执法和稀土专项排查工作,强化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煤矿安监等部门开展大检查相关工作,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对于安全监管、煤矿安监部门决定实施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要及时收回采矿许可证,对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提请原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按法定程序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二是以防火、防爆、防交通和生产事故为重点,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切实加强汛期地灾防治。
《实施方案》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加强信息报送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