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轰轰烈烈发动煤改后不久,煤炭市场忽然进入冰河期,迄今许多煤炭品种的价格比高峰期跌去了一半左右,产煤大省危机四伏。《财经》记者在山西省的调研显示,“煤改后遗症”正在凸显,使各大煤企雪上加霜。
在临汾,兼并重组完成后的煤企间出现大量三角债;在吕梁,为煤改投入巨资的煤企出现资金链断裂;在太原古交,央企陷入并购后的泥沼;在山西各地,由于利益分配难以均衡,村矿矛盾风起云涌
2013年8月,山西省政府紧急出台煤炭“救市20条”,其中包括暂停征收部分税费,着力解决煤炭企业金融信贷问题等多项措施。“救市20条”为此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深入研究重组整合遗留问题”。
回看2008年秋,以遏制矿难为由头,省长一声令下,“政府推进,国企主导,限期关闭,强行整合”,国进民退的山西煤改轰然启动(参见本刊2010年第四期封面文章“沉重的煤改”)。转眼五年过去,彼时山西省设计的煤炭产业“5+2”格局,已经梦想成真。同煤集团、焦煤集团、潞安集团、阳煤集团、晋煤集团这五大山西煤炭集团,加上山西煤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5+2”在数年间纵横捭阖,迅速壮大。其麾下的各个整合煤矿,均进行了大规模机械化改造,山西彻底告别小煤窑,进入“大矿时代”。
山西省煤炭厅厅长吴永平曾对外界表示,煤改之后,全省煤炭产量增加,事故率明显降低,提高了技术化和机械化水平,退出的民间资本也在山西省政府的引导下,流向了高速公路建设、文化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
但对这一结论,各方争议颇多。作为山西主要产业,煤炭交织着各级政府、国有煤企、私营煤矿主、矿区百姓等多方面的复杂利益。急风暴雨式的山西煤改,在提升煤矿生产率和安全性之后,亟待解决接下来的深层次矛盾。这些矛盾曾被持续坚挺的煤价掩盖,但当煤炭市场行情掉头向下时,诸多后遗症开始集中发作。
矿难国有化
山西煤改的整合主体是地方国企(后又引入了中央国企),但因为整合主体企业资金短缺,山西诸多新煤矿采取了股份制,吸收大批原矿主参股,于是出现了大批“边建设、边生产”,或在技改区域组织生产的现象。
2012年夏,山西省煤监局忻州煤监站曾对忻州地方国企神达集团的15座矿井和同煤集团兼并的7座矿井股比结构进行了调查,发现22座新矿井中,国有独资的只有1座。随后,煤监局加大了对这些股份制煤矿的监管力度。
今年国庆长假前的9月28日,山西焦煤集团麾下的整合基建矿井发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搜救持续了十天,10人遇难。该矿井正是国有控股,其中山西焦煤占比51%,民营企业山西金晖集团占比49%。
紧接着的9月30日,江西省煤炭集团曲江煤矿又发生煤与瓦斯突出,11人遇难。两起矿难,迫使国务院办公厅在10月2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称“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自10月10日起,山西叫停了所有建设矿井(包括新建、兼并重组整合、持证改造等各类在建矿井),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
煤改后的山西,矿难已无法归咎于小煤窑,一个冰冷的现实正在呈现:国有大矿,日益成为非法违法生产的主体。
今年以来,山西已经发生多起矿难:1月7日,阳煤集团寺家庄煤业发生瓦斯爆炸,7人死亡;6月5日,山西离柳鑫瑞煤业发生井下运输事故,6人死亡;8月13日,潞安集团华亿五一煤业井下运送物资时,3名工人被砸死……
矿难国有化,已经成为山西煤改后的又一脸谱。
早在2010年6月,山西省煤监局曾组织13家媒体,开展“三晋安全行”采访活动。采访团最后得出结论:随着煤改深入,非法违法生产施工、隐患众多的主体,已从过去的中小民营煤矿,转为国有重点煤矿为主,并占到了75%以上,“如何对国有大煤矿进行有效监察,已成为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当务之急”。
更为尴尬的是,昔日瞒报事故不止的民营矿“恶习”,如今亦出现在各大国企身上。
在山西的矿区,始终活跃着一支靠挖掘瞒报事故、敲诈煤矿企业为生的“假记者”队伍。在这些署名“中国环保联盟”、“第一XX网”等的神秘人士努力下,各大国企的瞒报也桩桩见诸于互联网。
最近的几起,是山西煤销集团瞒报朔州石碣峪煤矿矿工苏力杰的井下死亡事故,阳煤集团瞒报堡子煤矿矿工王新民的死亡事故……
在2011年,山西有记者对网络曝光的一批国企瞒报矿难线索进行了统一调查,发现件件属实,数量触目惊心。而山西省政府公布的百万吨死亡率是0.083(今年前八个月)。
业内人士称,大国企虽能提供一流的设计和设备,但未必有一流的责任意识和治理水平。大国企也是企业,同样存在负责人考核,存在急功近利。
譬如民营煤矿曾被广受诟病的“超采”,国有大矿亦部分出现。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同煤集团麾下的塔山煤矿,核定产能1500万吨/年,今年的实际产量或将高达2500万吨。
实行煤改后,山西市县两级的安全监管部门并未摆脱监管重担。“5+2”整合主体中的“5”,因为全是煤炭生产经验丰富的省属国企,其整合的煤矿由安监部门的省级分支监管;而“2”,即以前没有生产经验的山西煤销集团和山煤集团,以及央企、地方整合主体、省外整合主体,均仍由地方政府监管。
这种局面和煤改时的设想并不一样。临汾市和吕梁市煤炭局的职工均称,“煤改后反而更加忙碌。”
政府信誉危机
山西煤改的主导者,是山西省政府。推进国企快速兼并中小型民营煤企,是山西煤改一以贯之的思路。
煤改支持者们认为,正是民营煤矿普遍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阻碍了山西煤炭工业的发展。通过煤改整合,可以改善煤炭产业生态环境,达到提高生产率和安全性的目的。
但《财经》记者的调研显示,无处不在的政府之手,使得山西煤炭企业深受盘剥之苦,这才是山西煤业乱象的重要原因。
黄金十年,煤价暴涨,山西一些煤矿多次转手。煤改中,大量小煤矿被指定的国企兼并,形成单一的买方市场,民营煤企几无谈判余地;而按照2006年山西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下称《办法》),以最初的资源价款为基数进行少量补偿,根本无法反映煤矿的公允市价。为此,煤老板强烈抵触,但又无可奈何。
山西官方一直宣称,煤改犹如壮士断腕。但黄金十年,山西省各级政府巧立名目,牟利其中,成为了最大受益者。十年中,官方多次表态要清理煤炭税费,但实际情况是越理越乱。
在山西,一吨煤从坑口到电厂、焦厂,要经历税、费、乱收费、基金等层层扒皮。吕梁市煤炭局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国家有关部门和山西各级政府征收的各类煤炭税费多达25种,占企业销售收入的三分之一。
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财经》提供的报告显示,该公司2013年1月-4月,吨煤累计平均售价为320.21元,吨煤税费高达90.33元。该公司总经理刘荣亮介绍,华润电力在山西和江苏两省都有煤炭投资,但成本差异巨大,“吨煤成本差距在150元,原因是山西省税费沉重”。
晋、苏的差别,体现在“费”上。费是地方政府针对煤炭企业“因地制宜”设立的各种收费名目,大多无法无据。在山西,煤企除缴纳社会可持续发展基金、环境治理保证金等多项额外费用外,还需要支付移民搬迁和公益性支出,华润联盛在这方面的支出四年高达5.5亿元,“有些你不干,政府还逼着你干”。
煤兴则晋兴。山西煤炭工业产值占到全省工业产值70%以上,对全省财政收入的贡献占到75%。“如果不在煤炭上想办法,地方财政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一位山西电监办人士称。
山西省内针对煤炭的各项税费名目繁多,且征收随意性很大。吕梁市的煤企,从2011年开始缴纳民兵预备役费、支农金、环境检测等费用。这些费用为何征收,无人知道。一些煤企人士遍寻政府文件,未找到这些费用的出处,应是地方政府自行确定。
山西各级政府从煤炭产业中收取巨额税费后,却要求煤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在山西,地方政府经常要求煤企免费修建学校、医院或高速公路等公共设施。目前,吕梁市和全国诸城一样,正在进行“新城建设”。当地政府甚至找到几个民营煤企,要求每家出10亿元“支持新城建设”。有现金流紧张的煤老板无奈询问:“这笔钱可否十年付清?”
此次煤市下行,山西各级政府财政亦大幅缩水。为了拯救煤企,山西出台“救市20条”,强调要清理涉煤税费项目,“对乱收费,乱摊派一律取消”。
早在2011年下半年,煤价高涨、电力企业入不敷出时,国家发改委就曾出台“压煤保电”政策,提出要通过清理不合理的煤炭税费,来降低煤价。但是,山西官方对此鲜有实际行动。
此轮救市,山西省政府提出,要立即暂停提取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两项基金。虽然该救市措施落实得很快,但晋辽矿业总工程师常宗杰表示这是“杯水车薪”,因为煤价降了700元,税费才减了40元。
“这只是暂停收取,一旦市场好转,山西这些税费马上又会恢复”,一些煤炭企业担心。
山西的煤改,还对山西煤销集团青睐有加。彼时,山西政府之所以将其列入整合主体,正是希望其转型为生产型企业,不再靠征收涉煤费金为生。但在煤改中,山西官方对其一直宽容有加,其收费绵绵无绝期。
多年来,山西煤销集团一直被山西煤企和物流企业投诉,但始终屹立不倒。《财经》记者的调研过程中,所到之处,无人不抱怨深受该公司盘剥之苦。
在山西,煤企如需通过公路向市内的用煤企业(如电厂)售煤,不能直接与电厂签订合同,即便双方已谈妥价格。煤矿和电厂必须分别与煤销集团签订合同,煤炭才能从煤矿运至电厂。而合同规定,煤销集团可以抽走吨煤5.5元的“经销差价”。之后,煤销集团会给煤矿发放准销票,运煤车才能上路通行。
如果煤炭出市、出省,则价格更高。但在此间,除了与双方签合同,煤销集团不提供任何增值服务。
煤销集团之所以能控制山西公路煤运体系,在于其拥有一个遍布省市县三级的庞大稽查体系。其在省内各地有69个煤炭交易大厅,在各级公路上设有329个各类检查站,其中包括在25个工厂门口设立的“企业电厂用煤管理站”。
“煤销集团每天派人三班倒驻扎在煤矿上,飞出去一只蚊子他们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柳林县一位煤企副总喟叹。通过天罗地网般的“硬件设施”,煤销集团强制他们和焦厂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山西煤销集团这种权力,出自计划经济年代,但形成既得利益后就再也无法撼动。上世纪80年代,山西煤企规模小、煤价低、相互压价严重。彼时成立煤运公司(煤销集团前身)的目的,是统一经销,提高效益。
2008年,在山西煤销集团的收费权即将到期时,山西省经信委在一份政府文件中强调,省内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要统一经销,目的是“抑制和打击无序经营、哄抬煤价、现金交易、偷漏税费、超能力生产等不法行为”。山西省的各级政府文件,多次赋予煤销集团统一经销管理的职能,令其坐收经销差价。
煤改期间,煤销集团将156座小煤矿收入囊中。其办公室人士称,自2012年9月1日起,煤销集团已彻底停止各种收费,主业目前确立为煤炭生产、煤炭专业物流和多元经营三项。但调研显示,目前山西煤销集团的县市公司仍在收费。这些市县公司资产关系复杂,人员臃肿,除了设卡收费,别无其他产业基础和经营经验。
此次的山西“救市20条”,决定让煤销集团减半收取“经销差价”,但多数煤企认为,这笔收费本来师出无名,根本不应该存在。
煤销集团亦有惹不起的对手——五大集团。他们旗下的煤矿,无需煤销集团同意即可通过公路发运,而民营煤企若无“准销票”,则寸步难行。
“煤销集团,其实就是山西省政府的缩影。”一位吕梁民营煤企高管笑称。
历经煤改,山西煤炭产业的整体生态环境已经颠覆,国有企业成为绝对主导者,民企被彻底边缘化。但是,突然而来的行业下行趋势令人错愕。目前半数煤矿仍在技改期,这些煤矿投产之后的产能集中释放,恐将低迷的煤价再次打入谷底。
在“救市20条”中,山西省政府再次提出,要“吸纳不同的社会资本进入煤炭行业”。回望“政府主导,国进民退”的山西煤改,此一提议恍如隔世。
早在2009年8月,山西省政府就下发了《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宣布将总额达6500亿元的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并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公基”等基础设施领域,但事实上收效甚微。
一位移民海南的临汾前煤老板告诉《财经》记者,“政府信誉已经丧失,说什么我们都不信”。
国务院发展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称,山西省各级政府必须改变思路,要充当裁判员和协调者,而不是亲自当运动员,“不要再试图成为煤炭产业链中的利益分享者”,应将精力集中于如何化解煤改过程中的各项矛盾。唯此,山西煤业才能长治久安。
金融风险集聚
目前,山西共有煤矿1061个,合计产能13.11亿吨/年。其中,在建煤矿524座,产能为7.84亿吨/年。由于煤价下跌,这些基建矿井大多选择延长技改时间和延期投产。
为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山西煤改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抛弃以前广泛使用的炮采,上马综采设备。虽然安全性和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但其技术改造和购置设备费用庞大,每吨生产能力的投入在500元-700元间,即一个年产90万吨的矿井,须投入4.5亿-6.3亿元。
华润联盛自2009年成立后,在山西吕梁收购了38座小煤矿,欲将其改造为12座机械化矿井。但是,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其部分矿井出现成本售价倒挂,公司陷入亏损。
2013年1月-4月,华润联盛吨煤完全成本为370.21元,但销售单价仅有320.04元。受此影响,今年1月至4月亏损2.68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314.25%。
在山西省参与资源整合的主体煤企,均负债率高企。临汾宏源煤业、山煤集团晋南公司、晋辽煤业等企业负责人称,他们的企业均负债数十亿元,其中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
《财经》记者在临汾采访期间,山西煤销集团临汾公司因为拖欠外省企业50万元货款而被《中国经营报》曝光。该报称,该公司仅重组当地60多家煤矿,投入就高达50亿元,这还不包括后续技改投入,“每年银行利息就高达10亿元”。
煤价下行和煤炭企业糟糕的经营状况已经引发商业银行的警觉。在临汾和吕梁,有些商业银行开始对部分民营煤炭企业收紧贷款。人民银行临汾中心支行行长张林称,已接到上级指令,要求对临汾煤炭企业的信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研。
山西“救市20条”写道,要推动金融机构对煤炭企业的债务重组,“支持煤炭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融资能力和还贷能力”。为此,山西各市“金融办”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但吕梁市煤炭工业局人士称,省市两级已出台的金融指导意见“太空,对于煤企没有实质性作用”。《财经》记者在山西吕梁、临汾、晋中等地走访了多家煤炭企业,均表示“银行催债的压力日益明显”。
华润联盛在一份向山西省政府汇报的文件中称,该企业目前负债率高达80%,“已经成为合作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对象,银行已经开始缩减授信额度,进一步融资困难很大”。加之上半年前四个月的经营性现金流为-8327万元,“企业资金链随时面临着断裂的危险”。
2009年以来,诸多非煤央企开始涉足煤业,大量并购小煤矿。截至去年底,涉煤央企已达16家,所属煤矿达到309个,年产能超过9亿吨。在煤价跌跌不休下,这些高价并购的地方小煤矿已成“烫手山芋”,中铝、中盐、国电等央企已开始纷纷出售效益欠佳的煤矿。
有各种政策支持的央企尚且如此,重压之下的民营企业就更加步履维艰。山西联盛集团一位副总称,煤矿技改本应得到各银行的长期贷款支持,但民营煤企只能获得短期贷款,除了利息高,“不停倒贷”也让企业不胜其烦。
一份吕梁市煤炭工业局的报告称,该市范围内煤企普遍压产甚至自动停产,职工工资得不到保障,“情况稍好的企业工资发到今年5月,多数企业只发到今年3月”。
除银行借贷外,众多涉煤信托亦面临危机。今年6月,媒体爆出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可能面临兑付风险。这笔信托资金价值30.3亿元,山西振富集团运用这笔信托提供的现金,展开煤矿并购和技术改造等。
除了借信托融资,振富集团还借有近30亿元民间高利贷本金。2011年12月开始,煤炭市场回落,民间借贷人对煤企的投资热情下降,振富集团的经营模式受到制约,以致引发大量纠纷诉讼。随着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彦平被警方控制,这笔信托的兑付风险大增。
吕梁市政府的一份文件称,振富集团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煤矿收购、资源整合、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阶段,因此没有任何产出和经营收益,其融资除了用于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相当一部分用于支付前期融资的利息。
更加严重的情况在于,即便振富集团旗下煤矿全部达产,按照如今煤炭市场的情况,恐难为企业提供足够的现金流维持其生存。中诚信托的信托产品将于明年元月到期,业内普遍预计违约将是大概率事件。
去年和今年,民营煤炭企业集中的山西柳林县,已经连续爆发了多起民间非法集资大案,标志着以煤矿产业为投资对象的民间高利贷彻底崩盘。其中的王凤连一案,涉案金额远超浙江吴英案。
因资源整合,极为严重的煤炭供销企业“三角债”重现临汾等地。临汾市中级法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透露,目前临汾市县两级法院受理了大量的此类民事诉讼,煤改后遗症即将呈现。
这位法官称,在煤改中,整合主体的国有大煤企通常先向被兼并的私营煤老板个人支付50%的预付款,待煤老板注销原有的煤矿企业后,再支付剩余50%。这个对价,因山西省政府事先制定了一个“非常低”的煤炭资源补偿行政指令价,让诸多煤老板发现,注销原煤矿时的清算,可能导致补偿资金不抵外债和欠缴费税。于是,部分老板领取了预付款后,便人间蒸发,留下空壳公司,导致大批债权人、银行讨债收贷无门,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临汾蒲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张鹏慧称,“原有煤矿企业清算注销将给金融机构及政府收入造成严重损失。”仅蒲县农村信用社,原煤矿企业就有逾期贷款8433万元,整合主体大多数以资产转让的方式收购煤矿,另组建的新公司在法律上不承担原企业债务,这直接损害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安全。
新的资源浪费
煤改后遗症的另一表现,是浅层煤炭资源的大面积浪费。
按煤化程度,煤炭可分为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烟煤又可大致分为焦煤、动力煤两类。在山西,焦煤、动力煤和无烟煤蕴藏均很广泛,且矿区均是多煤层分布。一般而言,焦煤埋藏浅,动力煤、无烟煤埋藏深。
历史上,密布山西各大煤田的小煤窑,多被批复为挖掘浅层煤炭,且多采用炮采技术,多头开采较为普遍,井下巷道密布,如同蜘蛛网。煤改要求上马的综采设备,对这类回采率只有30%的破碎资源基本无能为力,而这些浅层煤炭,多是最为珍贵的焦煤。
山煤集团晋南公司副总经理李延进称,其在洪洞县的陆成煤业公司,由原来的数个小煤矿整合而成,其中含著名的“瑞之源煤业”。2007年12月5日,该矿非法越层开采深层煤,造成瓦斯爆炸,死亡105人,引发临汾官场地震。
“整合后,光黑口子就填了100多处。”李延进称,已完工的基建矿未来只能开采未遭破坏的深层煤炭,这大量的浅层焦煤资源,只有放弃,“非常可惜”。
处理这些浅层煤炭,并非没有办法。在整合开始后,山西曾批复大批原有小煤矿在整合主体监管下,进行“过渡性生产”。此举既可为嫌补偿价格过低的小矿主增加收入,也可加速回收浅层煤。
2010年7月31日,阳煤集团监管下的临汾过渡性生产矿井刘沟煤矿,发生非法炸药爆炸,致17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经查,阳煤集团的监管,只是吨煤收取10元管理费,煤矿生产依然是原班人马。随后,矿主蔡永胜被判死刑。
2010年6月,山西焦煤集团监管下的尧都区郑家庄煤矿,亦被当地公安查出私藏4吨非法炸药,矿主杨志刚正组织百余名矿工对浅层煤进行“抢救性发掘”。6月23日,在销毁这批炸药时发生意外爆炸,导致多名公安受伤。
小矿主的急功近利,导致监管层发生警惕,过渡性生产很快结束。
这部分被“抛弃”的浅层煤有多少,山西尚无统计数字。据《财经》记者了解,这其中,还有诸多根本没有开采过的资源,资源储量大得惊人。
2008年7月,山西省政府曾出台“十关闭”的“60号文”,对非法和资源枯竭煤矿进行大规模关闭。其中一条称,“井田面积小于0.8平方公里或储量少于200万吨”的属于资源枯竭矿井,必须政策性关闭。
该规定在煤矿安监法规中找不到任何依据,但这个0.8“消灭”了700个山西小煤矿。在山西忻州急倾斜煤层区,为此出现了储量2000多万吨的“资源枯竭矿井”,甚至还有未出煤的基建矿井亦被关闭。
山西和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晓勇介绍称,他代理的大同红玉梁煤业公司,曾是大同市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台湾投资者刚投资了1.2亿元进行矿井基建时,突然因矿区面积是0.79平方公里被强行关闭,“至今无人给个说法,外商一筹莫展”。
“边角料资源,最适合小煤矿人工炮采。上面一些政策,不符合基层现实。”临汾古十银煤矿的一股东告诉《财经》记者,其煤矿亦是刚刚建成就被关闭,5000多万元的建矿成本,阳煤集团只给评估了3500万元,至今才付了一半,海量的信用社贷款利息,让其寝食不安。“但阳煤集团整合了这些小矿后,它又不能开采,资源全部浪费了”。
阳煤集团宣传部一负责人声称,该集团内部曾出过一个测算,结论是证明并购多数小煤矿属于赔钱买卖,无法进行机械化开采,“但阳煤是国企,不能光算经济账,还要配合省里的方针政策”。
要回收这些浅层煤,山西省政府还曾想出一个高招——露天开采。
2007年山西“两会”上,山西省政府曾提出,要在三年内治理676个村庄的地质灾害。其方法一般是:搬迁村庄,用露天开采方式开挖村庄压煤,把采空区里的残留煤炭挖出,最后回填造地。
如此,一个村庄就是一个不办采矿证的“露天煤矿”。在此政策引导下,大批福建商人涌入山西采煤。但要取得这种资格,闽商需要支付各种“对价”,譬如出资为地方“建设新农村”。
《闽商》杂志曾撰文称,“自2007年以来,200余位闽籍企业家,在山西晋中、阳泉、吕梁、朔州、大同等地,共投资约157.6亿元,轰轰烈烈地参与到农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其中新农村建设项目39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42个。”
仅在煤改启动时的2008年,山西全境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让拆迁的112个项目,多数为福建企业承接。但是,这仅适于煤层覆土较薄的区域,在临汾、太原等焦煤产地,则剥采比过大,成本过高,浅层煤资源无人问津。
煤改启动后,山西官方以露天开采破坏环境为由,收紧了对此类许可证的发放,加之煤价下行,已在新农村建设上投入巨资的诸闽商深度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