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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化解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1-14   浏览次数:61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引发多方热议。在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引发多方热议。在《指导意见》涉及的几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钢铁行业成为重中之重。不过,化解钢铁产能过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结构调整、财税体制、考核机制、节能减排、用钢需求等方方面面。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人”的问题,妥善安置下岗失业职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是各级政府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

做好社会“托底”工作,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更要依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市场主要负责优胜劣汰,而政府主要负责市场环境建设和监管、企业善后工作、员工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正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的,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中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从世界各国走过的路来看,日本、美国和欧洲钢铁业无一例外地经历过化解产能过剩的“阵痛”。虽然其产能过剩形成的背景、原因不尽相同,化解的思路也有差异,但是政府均扮演了社会“托底”的角色。例如,欧洲国家主要依靠市场手段,政府虽然不直接介入,但是在减轻钢铁行业负担、社会支持、政府救济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也是依靠市场的力量,但联邦政府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成本,一旦钢铁企业破产出现员工支付困难,联邦政府负责支付员工账户中的最低退休金;日本钢铁业在减量重组的进程中,政府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失业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并帮助员工重新找工作,确保其再就业。

那么,在我国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中央及各级政府要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从而做好社会“托底”工作?

首先,中央政府要把握好宏观经济发展的“度”,牢牢托住社会稳定这个“大盘子”。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目的是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留有空间。但是,经济发展仍要保持一定的速度,这事关就业和社会稳定大局。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说的:“要保证新增就业1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左右,需要7.2%的经济增长。我们之所以要稳增长,说到底就是为了保就业。”

其次,地方政府要做好培训,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由于环保不达标,一些本应退出市场的钢铁企业却在退出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阻力。除了“地方保护主义”外,很多钢铁企业职工也不希望企业退出市场,因为企业没了,自己的“饭碗”也就没了。而且,有些职工缺乏找到其他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再就业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因此,政府要认真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提供职业培训,为他们建立再就业的便利渠道,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再其次,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为需要退出的企业有效转型创造条件,并承接转移的下岗失业职工。受产业布局、结构不合理的影响,一些需要退出的钢铁企业面临着向何处转型的问题。同时,由于缺乏新的业态,从钢铁主业转移出来的职工即使具备必要的技能,也是就业“无门”。这就需要政府从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入手,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这既可为转型企业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又有助于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还可以承接传统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此外,还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的劳动关系。

最后,地方政府要鼓励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通过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可以扶持下岗失业职工以创业带动就业。例如,政府可以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自主创业之前的培训,并补贴培训费用;加大对失业人员创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出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资讯和项目推介,并为创业者实施的项目搭建市场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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