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作为今年环保工作的创新举措之一,从2013年起,泉州市开展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专业化运行维护工作。目前,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
根据《泉州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专业化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形成环保部门牵头,重点污染源企业和自动监控设施专业化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运维单位”)参与的科学运作网络,三方互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泉州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发挥自动监测数据在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执法以及总量减排等环境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达到改变传统环境管理模式,创新环境管理思路,提高能力体系建设的要求。
省环保厅下达的列入我市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计划的企业为参与统一运维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必须全部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控设施专业化运维。省环保厅下达的年度计划名单如遇调整,原有上年度参与统一运维的重点污染源企业继续开展统一运维,同时将新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补充纳入本年度统一运维范围。2013年参与统一运维的企业共69家,合计363台设备。运维单位的确定将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在符合参与竞争投标资格的单位中,选择2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
运维资金由参与统一运维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受益财政(同级财政)按相关比例出资组成,实行专户管理,由市环保局设立运维资金专户。市环保局每个运维年度(从设备正式移交运维单位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计一个运维年度)分两次向运维单位支付运维资金。运维单位服务期定为3年。运维结束时,综合考虑运维情况、企业意见,决定是否延续合同或重新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