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天府新区建设项目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4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起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同时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不得随意拆除。
根据《方案》,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方面,将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全省所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能效监测。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方面,《方案》明确,在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夏热冬冷地区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在川西等地区探索开发深层地热能发电、供暖等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