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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大客户摇身成股东 单个客户应收账款暴增数十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1-25   浏览次数:48

核心提示:我是一名小散投资者,西部矿业第一大客户成为第三大股东、对单个客户的应收账款突然暴增数十亿等现象百思不解,担心公司暗藏财务

“我是一名小散投资者,西部矿业第一大客户成为第三大股东、对单个客户的应收账款突然暴增数十亿等现象百思不解,担心公司暗藏财务黑洞。

新股东亦是老客户

在西部矿业2013年一季报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出现了一位新来者——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自2008年起开展正常的贸易往来,几年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西部矿业给本报的回复中表示。

至于老客户缘何成为新股东,西部矿业认为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东名册都来自中登公司提供的正式数据,不存在依据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股东变动信息。

“隐去名字为保密”

到了2012年,西部矿业披露的前五名客户名单中,并没有上海外贸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公司1”、“公司2”……

“仔细比较可以发现,西部矿业的年报做了精心的设计,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同一家公司却分别用不同的名字,如果不仔细看,肯定不知道OrientInt’lHoldingShanghaiForeignTradeCo.Ltd和上海外贸是同一家公司,到了2012年,干脆把公司名称隐去了。西部矿业到底在掩饰什么?”上述投资者在信中写到。

“根据证监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披露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露前5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额。”西部矿业解释到:“所以,具体公司名称属于自愿披露项目。出于保守商业机密的考虑,年报中把相关公司的名称披露为公司1、公司2,符合披露规则。”

蹊跷的是,在2009年至2011年,西部矿业自愿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为何到2012年突然有了保密意识而不愿意披露客户名称呢?

赊账比例超八成

上述投资者进一步研究发现,就在公司将前五大客户名称隐去的2012年,西部矿业应收账款的总额虽然微减,然而对单个公司的应收账款突然暴增近20亿元。

2012年,西部矿业应收账款总额为27.7亿元,较2011年减少约5%。然而,27.7亿元的总额中,仅一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就高达24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7%,至于公司的名称,西部矿业在年报中依然用“公司1”代替。

由于24亿元应收账款的账龄在1年以内,上述投资者将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进行了对比,发现在2012年前五大客户中,对第一大客户和第二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在24亿元以上,分别为29亿元和28亿元。24亿元应收账款,无论是对应“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公司1”,还是对应“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公司2”,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7%、85.7%。据此可以测算出,西部矿业肯定对其中一家公司进行赊账销售,而且赊账的比例超过了八成。

“我公司的国际贸易业务中,基本上都是通过远期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在实际操作中,收到客户开来的远期信用证后,公司可以在信用证到期后无条件到开证银行获得现金,但无论依据中国会计准则还是中国香港会计准则,收到的远期信用证必须作为应收账款进行会计核算,等到信用证到期收到货款后,才能计入货币资金。”西部矿业表示。

西部矿业还称,“我公司2012年对该公司1、公司2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主要原因是已经收到对方的信用证,但由于信用证未到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导致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比例较高;实际上,由于已收到对方的信用证,到期后即可获得现金,对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不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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