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首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补贴下拨,涉及金额6.3亿元。这些资金将陆续发放给第一批纳入基金补贴范围并实施拆解的39家企业。
2012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获得资质的企业拆解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可获得基金补贴。《办法》实施至今已经超过16个月,从基金征收到补贴发放,制度设计中的每个环节至此已经完全落地,这意味着基金政策已经由书面的理论设计成为现实中良性运转的长效制度。
制度设计清晰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已进入家电报 废的高峰期,每年理论报废量是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率为20%,预计到“十二五”末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关于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规范化回收处理量将超过5000万台,形成一批电子废物规范化处理企业,彻底扭转典型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区 域长期污染的局面。
据了解,我国各省区市规划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企业是115家,已经建立并且获得基金补贴资格的企业是64家,初步形成了一个电器电子处理系统。
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征收废度电器电子处理基金。根据这项政策,电器生产厂家、进口电器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该履行义务缴 纳相关的基金,其中电视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空调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财政部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的7月1日 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到2012年年底,相关的企业缴纳资金达到18个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可达到30亿元左右。
这部分资金用于我国回收和处理废弃电器电子,对于这部分进入到补贴目录的企业和电子产品的拆解数量有一个定额的补贴,补贴的标准是电视机85元/台、洗衣机3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首批补贴已下拨
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秘书长唐爱军介绍,首批6.3亿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补贴,将陆续发放给第一批被纳入基金 补贴范围并已实施拆解的3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这39家处理企业将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获得定额补贴。
首批6.3亿元补贴,主要针对2012年第三、四季度被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上报并经审核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量。唐爱军表 示,2012年被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共申请补贴资金7.5亿元,经各省级环保部门审核并报环境保护部复核,未发现骗补行为,但是对不规范拆解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及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规范拆解的处理企业,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 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相应数量的补贴予以扣除。结果显示,被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只有760余万台符合环境保护部的处理 标准,企业实际收到6.3亿元补贴。
据了解,事实上,这些处理企业在2012年第三、四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实际拆解量已经接近1000万台,但是在上报时,处理企业自查后 只上报了902万台,又经相关部门核查后,这一数字才最终确定为760余万台。“不难看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基金补贴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唐爱军说。
环保效果显著
据财政部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13年8月,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64家处理企业向省级环保部门报送回收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3600多万台,完全拆解后节约的资源将相当于节约12万吨标准煤、节水2000万立方米、减少固体排放800万吨、减少废气排放50万吨。
“通过基金补贴,改变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正规处理企业从市场上多渠道回收5类产品,使绝大多数产品流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有效减少了个体手工作坊非法拆解,环境保护效果十分明显。”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潘永刚说。
据潘永刚介绍称,虽然废旧家电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但经过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工后,60%-80%可以被分离成纯度较高的铜、铝、铁类金属、不锈钢等再生资源。比如,手机电路板有千分之三的黄金,含量远超一般的金矿;手机电池含钴量高达20%以上,是钴资源的最大应用领域,占钴资源总量的30%以上。
另外,与政策执行前小作坊的简单、粗暴式拆解相比,政策执行后一些大企业通过增添设备、改进技术,拆解工艺已逐步向机械化、精细化发展,大 大提高了资源利用价值。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3600万台废弃家电通过拆解处理可以产铁5.9万吨,铜1.4万吨,铝1350吨,玻璃35.1万吨,塑料 10.9万吨。
2012年7月以来,由于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实力的处理企业开始在全国布局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一些大型家电生产企业业加快设立处理企业。据统计,目前已经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已经遍布全国22个省份。
此外,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徐东生表示,通过基金补贴,补偿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并使处理企业合理盈利,提高了市场主体参与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实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市场化、产业化经营,初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