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电解铝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电解铝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余东明、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骆铁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文献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环保部污防司,发改委产业司、环资司、价格司,工信部原材料司和环保部环境稽查中心的相关人员,以及地方发改委、经信委和电解铝骨干企业的领导参加会议并就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介绍了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多部委和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工作情况、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考虑。坚决遏制增量成为各部委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产能过剩问题,特别是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化解钢铁、电解铝等行业的产能过剩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指导意见》的下发充分体现了此项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内容看,《指导意见》与以往出台的宏观政策有所不同。以往强调的是坚决抑制和严格控制,这次说的是化解,要把化解产能过剩与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也更加强调了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进行调整。
余东明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二是在总体要求方面,把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作为总原则;把“四个一批”即消化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作为化解的主要途径;要立足当前,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要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同时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他强调,要对电解铝企业实施阶梯电价,从实行不同的加价政策、严禁各地出台优惠电价等方面,通过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来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
他还通报了发改委有关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的下一步计划:一是坚决遏制新的电解铝项目上马;二是做好在建违规项目的清理工作;三是调整结构,消化和转移电解铝过剩产能;四是着手建立项目信息库和监督机制。
骆铁军在讲话中强调,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电解铝行业存在的问题;二要坚决遏制电解铝新增产能;三要加强对现有电解铝产能的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四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五要推动铝材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六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和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政策联动,推进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的落实。
文献军表示,要从三个方面扩大铝的应用。一是交通运输领域,加大铝在载重车上的应用;二是电力行业,扩大铝在电缆、导电板等方面的应用;三是建筑行业,要加大铝模板的应用。
会后,地方发改委、经信委和电解铝骨干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根据地方实际,就如何在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前提下引导和推进电解铝产能向西部地区有序转移、电解铝企业“走出去”的难点、将《指导意见》落到实处的建议以及面临的困难等方面进行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