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有色”)通知:
1、根据葫芦岛中院(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为落实《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完成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让渡股票划转工作,葫芦岛有色因债务纠纷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本公司股票201,480,000股及168,077,807股待处置措施已于2013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冻结解除手续。目前,葫芦岛有色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票已全部解除冻结。
2、根据《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办理了股东让渡股票划转工作,葫芦岛有色本次让渡锌业股份股票36,955,781股。
截止目前,葫芦岛有色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2,602,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其中20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51股票简称:*ST锌业公告编号:2013-11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 管理人转来的《关于拍卖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通知》,内容如下:
2013年12月5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有色集团全体股东无偿让渡其持有的有色集团全部股权,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
重组方受让上述让渡股权,应当负责为有色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增资等方式),确保有色集团能够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各类债务。
由于锌业股份为有色集团下属的重要子公司,也是目前唯一正在经营的子公司,并且其上市公司资质对于有色集团未来发展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锌业股份同样处于重整过程中,因此,重组方受让有色集团的股权,应同时负责为锌业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确保锌业股份能够按照其重整计划偿还各类债务。
有色集团现任股东能够按照前述条件为有色集团、锌业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的,可以参与受让让渡股权。
为了执行《重整计划》,有色集团管理人已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拍卖行”)对有色集团的100%股权进行拍卖。诚信拍卖行已于2013年12月23日在《葫芦岛日报》刊登了公告,拟于2013年12月30日上午8:30在诚信拍卖行拍卖厅依法对有色集团100%股权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有色集团在执行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过程中可能导致锌业股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