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纲要》以及《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适用范围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为福建省所辖行政区域(未包括金门、马祖)。
《规划》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中福建省分布的矿种。
三、规划适用期限和基准年
《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2008—201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0年。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一、首轮规划实施成效
首轮规划期间(2001—2007年),福建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各项规划目标与任务,取得较好成效。
(一)初步建立福建省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完成了九个设区市和80多个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并适时开展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建立省级、设区市、县级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标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进入规划管理的轨道。
(二)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丰硕
首轮规划实施期间,完成6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72000平方千米,31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14000平方千米。沿海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项目取得重要进展,积极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新发现尤溪峰岩、建瓯八外洋、永春上姚、安溪铅山、顺昌山后、永定大排、浦城金竹坑、顺昌黄梓厂等铅锌(银)矿床,上杭铜矿沟铜矿床,武夷山上西坑、浦城上厂钼矿床等一批大中型矿产地,为进一步勘查提供了后备基地。
(三)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多元化且成果显著
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跃,首轮规划实施期间共投入勘查资金约2.0亿元,其中非国有投资占70%以上,投资方向主要为铜、金、银、铁、锰、煤、玻璃砂等鼓励勘查矿种。截至2007年底,与福建省经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的铜、金、银、铅、锌、高岭土等矿种资源储量与1999年末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铜增加821809吨、金增加107124千克、铅增加630462吨、锌增加857009吨。固体矿产地由1999年的746处,增加到2007年的1058处。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
矿山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2001年以来关闭各类不符合规定矿山企业2122个,矿山企业的数量由6138个减少到2007年的4016个,大中型矿山由2001年的49个提高到2007年的485个,原来“多、小、散、低”的矿业结构正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固体矿产综合采选回收率比“九五”末提高2.0%以上,其中,铁提高2.0%~3.0%、有色金属提高2.7%、黄金提高1.0%~2.0%,煤炭采区回采率提高2.0%~3.0%。2007年福建省铁矿开采回采率70%~96.4%,选矿回收率80%~85%,采矿贫化率3%~10%;有色金属矿山平均开采回采率80%,选矿回收率75.0%,采矿贫化率10%;大型金矿露采矿山开采回采率99.3%,选矿回收率99.56%,资源利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中小型地下开采金矿山开采回采率78.9%~93.8%,选矿回收率92.5%,采矿贫化率10%~15%;福建省煤矿开采量大于30万吨的中型矿山采区回采率平均67.4%,小型矿山71.8%;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40%。
(六)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初见成效
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呈现新局面。
“十五”期间,矿产品及其制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54.61亿美元,占福建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2.32%,其中,建筑石材加工、出口居全国第一位,钨及化合物居全国第二位,黄金居全国第三位; 2007年福建煤省外(含国外)购入约3600万吨,铁进口高炉富矿160万吨、省外购入80万吨,石油完全由省外或进口调入,对缓解矿产资源紧缺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截至2007年,各类矿山土地恢复治理面积2220.7公顷,治理率大约30%;矿山废水年产出量8528.48万立方米,循环利用量1419.49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率16.64%;矿山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1749.44万吨,利用率24.59%。此外,福建省还开展了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及“五江二溪”两侧的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整治了禁采区内“青山挂白”点1315处,共投入资金7335万元,完成治理面积696万平方米。
(八)矿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2007年福建省85种矿产开采矿石总量19942万吨,采选产值141.61亿元,其中原煤产量1419万吨,产值40.9亿元,煤、金、铁、铅、锌、普通萤石、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砖瓦用粘土、高岭土、铸型用砂等13种矿种年采选产值突破亿元。与首轮规划基期相比,采选业产值年均递增19.16%,利润年均增长32.5%,矿业及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产值1084.78亿元,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度利润总额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增长速度。大田、德化、同安、新罗、永安、永定、尤溪、上杭等县(市、区)矿业已经成为当地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要矿种资源短缺,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找矿难度不断增大,隐伏区、深部区找矿方法尚未有效突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接续基地严重不足,部分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逐年下降,保障程度降低。部分矿山特别是国有大中型矿山面临资源枯竭,紧缺矿种对外依存度继续提高。
(二)矿业权管理仍需完善,矿山整合工作有待加强
矿业秩序总体良好,但个别地方仍存在滥采乱挖、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矿山仍达不到省定最低开采规模,还存在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矿山资源整合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综合利用水平偏低,开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大、中型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综合利用水平与全国持平,但部分小型矿山因其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工艺相对落后,管理水平偏低,导致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的整体水平不高,共伴生有益组分回收少,资源利用水平较低,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不够健全,恢复治理工作相对滞后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2007年才开始全面实施,且国家投入不足,多元化投资引导机制尚未形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以及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还有待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仍比较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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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产资源现状及供需形势
(一)矿产资源现状与分布特点
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已发现各类矿产种数133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总数的77.8%。列入福建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112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煤),金属矿产28种,非金属矿产83种,上表矿区总数868个,其中特大型矿区3处,大型63处,中型157处,小型矿区645处(附图1、附表1、2)。矿山总数4016处,按设计生产规模划分,大型矿山141处,中型矿山344处,小型矿山2073处,小矿1458处(附图2、附表3、4)。
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5位的矿产有铸型用砂、华安玉、水泥标准砂、叶蜡石、粉石英、蓝宝石、明矾石、压电水晶、高岭土、岩棉用玄武岩、玻璃用砂、熔炼水晶、水泥用安山玢岩等14种,前10位的矿产有37种,其中金属矿产11种,非金属矿产26种。
福建省矿产资源种类相对齐全,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稀土金属、非金属等矿种,在省域范围内均有分布。矿产资源特点可归纳为“三多”、“三少”、“一集中”,即: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伴(共)生组分多,贫矿多;大型、特大型的金属矿床少,富矿少,能源矿产种类少。
福建省地质构造差异较大,位于全国16个重要成矿远景区带的武夷山铜铅锌金银钼成矿带,区内成矿受区域性构造-岩浆活动的影响,各种矿产的形成及其在空间上的分布,明显受不同级次构造单元与地质构造的控制,矿产分布在空间上分布具有分区、分带的特点。铁矿主要集中分布在闽西南的龙岩、漳平、安溪、德化、大田一带,马坑铁矿探明储量占福建省总量的71.6%;钨矿主要集中在闽中的清流、宁化一带,清流行洛坑钨矿的探明储量占福建省总量的97.1%;上杭紫金山、武平悦洋为金、银、铜矿密集区;铅锌矿主要分布在闽中、闽北的尤溪、大田、建阳一带;铌钽矿仅产于闽北南平市;煤主要集中分布在闽西、闽中龙岩、永定、大田、永安、永春5大煤炭基地;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闽西、闽中龙岩、永安、漳平、将乐—顺昌一带;叶蜡石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火山岩地区,尤其是福州市;萤石主要分布在闽中、闽北的邵武、建阳、光泽、顺昌、清流一带;饰面花岗岩石材、天然石英砂则以闽江口以南的东南沿海地带最为丰富;地下热水主要分布于闽江以南。
(二)基础地质调查现状
截至2007年,福建省共完成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31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4幅,完成比例分别为100%、95%;1:5万区域地质调查146幅,1:5万区域矿产调查 73幅,完成比例分别为52%、26%;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等基本覆盖全省(见专栏二)。
(三)规划期重要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依据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可供性、资源潜力和开采条件,综合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将福建省矿产资源划分为优势矿种、次优势矿种和紧缺矿种三大类。其中优势矿种为天然石英砂(玻璃用砂、水泥标准砂、铸型用砂)、饰面用花岗岩、叶蜡石、高岭土、地热;次优势矿种为金、铌钽、钨、钼、铜、铅、锌、稀土、萤石、重晶石、水泥用灰岩、硫铁矿、膨润土;紧缺矿种为无烟煤、铁、锰、银、锡、石油、天然气、磷矿、铝土矿、钾盐。
目前,福建省经济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过去五年,年均生产总值增长12.9%。据统计,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907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5800元,城镇化水平50%。“十一五”是福建省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阶段,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预计到2012年生产总值超过15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40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55%。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均资源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扩大,能源、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决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对矿产品的需求将处于一个强劲增长的阶段,特别是煤、铁、铜、钨等矿产,预计到2015年煤炭的需求量将达到7500万吨、铁矿石达2500万吨、铜金属量达50000吨、钨精矿达22500吨(附表7)。
(四)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按保障程度将福建省矿产资源划分为以下四种:
1.保有资源储量丰富,能完全满足规划期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玻璃用砂、铸型用砂、水泥标准砂、水泥用灰岩、重晶石、花岗岩石材、叶蜡石、明矾石、铌钽、钼矿等11种。
2.保有资源储量较丰富,基本能满足规划期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铜、铅、锌、金、钨、稀土、萤石、高岭土、膨润土、硫铁矿、石墨等11种。
3.保有资源储量不足,主要依靠省外供应的矿产:无烟煤、铁、锰、锡、银、耐火粘土、饰面用大理岩等7种。
4.未探明或探明储量极其有限,全部依赖省外供给的矿产:烟煤、钛、铝土矿、铂族金属、镍、钴、滑石、石膏、磷、钾盐、石油、天然气等12种。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和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地位,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依靠体制和科技创新,坚持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在服从全国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和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与结构优化,增强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调控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
适度超前部署重要矿种的勘查,增加资源储量。合理设置矿业权,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二)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严格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有效控制和避免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
(三)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四)坚持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兼顾的原则
充分利用和挖掘省内资源和市场,鼓励和引导利用省外资源和市场,为福建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五)坚持科技与体制创新并进的原则
充分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地质勘查水平,实现找矿新突破。依靠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采选技术与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三、规划目标
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产源开发秩序整顿取得成效,矿业开发有序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调控,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基本实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程度不断提高。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不断完善,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