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发布消息,为完成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自治区已将236个项目列为2013年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减排对象,并出台约束政策,督促其按要求如期完成。
重点减排项目是影响自治区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重要因素。 今年被纳入范围的236个对象分别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脱硝设施等63个国家级项目;启元药业废水深度治理等119个自治区级项目;宁夏恒古煤化焦炭等54个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为督促各项目如期完成任务,此次一并出台了4项约束措施:对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并予以通报;组织对项目考核验收,把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效能考核和企业评先创优的约束性指标;对违反环保法规和未能达标排放的重点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进展缓慢和存在问题隐患的重点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和重点项目,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并进行停产治理;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地区实行新建项目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