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人赃并获,民警在晚上冒着严寒整整守候了一夜等到天一亮当犯罪嫌疑人正要准备将成品铅块装车运走时,一举将其抓获。
据了解,嫌疑人沈某是临沂人,以前在当地从事过小作坊炼铅,也曾被当地执法部门关停取缔过。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沈某竟然辗转来到莱芜,继续从事违法生产。既然在老家干都有管的了,去外地就没人管了?
“原先俺不知道这东西有毒,每年秋忙完后出来干点活挣钱,干了两三年了,三四年了吧,秋天出来一次。一开始在俺那个地方不管,后来俺那地方管,又来到你们莱芜。”打工人员告诉记者。
利用废旧的铅酸蓄电池来提炼铅,然后卖成品铅,是一项不错的生财之道,可一些不法分子在没有排污设备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炼铅,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粉尘污染、土壤污染以及水资源污染等。
根据刑法第338条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的涉案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嫌疑人沈某被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