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杨瑞平,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德林,市经信委主任郭甫欣等出席签字仪式。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李春龙,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贾振国出席仪式;包钢(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包钢稀土总经理张忠代表包钢同9家整合重组企业法人或代表签定协议。
2010年,自治区下发《关于开展稀土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稀土勘探、开采、选矿、冶炼由包钢专营。作为自治区工业长子,包钢始终坚持从稀土产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推进整合重组,2012年12月,包钢稀土与12家参与整合重组企业签定了《内蒙古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
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杨瑞平在讲话时对包钢顾全大局、勇于担当,努力发挥稀土资源优势,推动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就整合重组后的工作,杨瑞平指出,包钢与整合重组企业要继续发扬团结务实、诚实守信的优良作风,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稀土行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要求,尽快解决此次整合重组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加强行业重组相关制度的梳理与落实,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腾飞做出新的贡献。
贾振国在讲话时指出,包钢将以签定整合重组协议为契机,同整合重组企业进行优势互补,实现在整合中共同发展、在发展中实现共赢的目标。同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自治区稀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促进自治区稀土产业向大型化、集中化、基地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出口配额等指令性计划的落实;促进稀土产业“三废”的集中治理和生态建设,努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进我国稀土行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