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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子公司欠债不还 债权人要求担保还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4-03-19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财信网讯“我们认为厚地稀土做空头承诺,所以没有答应。
 ”丽港稀土实际控制人李斌昨天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3月17日,丽港稀土和厚地稀土双方在四川省攀枝花中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厚地稀土法人代表,也是中科英华董事的孙万章参与了谈判,由于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法院要求双方各自先起草一个书面协议进行提交。

以物抵债遭拒绝

“法院要求厚地稀土的法人代表孙万章本人必须来谈判。他们和以前一样,说仍然没有钱,等5月份恢复生产之后,给我们60%的矿产品作为还款,40%的矿产品用于销售,获得的资金用于继续维持生产所需的费用,同时还希望我们解封他们的基本账户。”李斌说。

去年12月6日,中科英华宣布自筹资金收购厚地稀土股权之后,于12月24日完成对厚地稀土的工商变更,同时派公司董事孙万章担任其法人代表。

资料显示,由于丽港稀土是厚地稀土的下游客户,在中科英华收购之前,厚地稀土就常年拖欠丽港稀土数千万的货款。四川省高院曾于2013年9月5日作出判决,令厚地稀土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丽港稀土6310万元。然而厚地稀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丽港稀土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高院将该案委托给攀枝花中院执行,双方于3月17日进行了调解。

要求担保以防赖账

“因为矿山实行的是计件工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很低,挖多少矿给多少钱,而厚地稀土迟迟不生产,大部分生产工人都离开了,就留了很小一部分员工,我们认为在5月份根本无法组织生产,生产之后以60%产品抵债的承诺并不可信。”

李斌分析道:“我们认为这个是空头承诺,所以没有同意。”

同时,李斌向记者出具了丽港稀土方面已经拟好的书面协议。他们要求厚地稀土在2014年4月10日前返还一半的债务,此后可以分月偿还,每个月至少还1000万,到2014年8月10日前还清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这样的要求和一次性还本付息相比,我们已经做了很大让步了,但是我们也要求在让步的时间内,作为厚地稀土新股东的中科英华要做担保。”李斌说:“他们认为我们的要求也不过分,但是厚地稀土方面确实很困难,孙万章不知道这个钱由谁来出。”

债务谁来偿还?

记者了解到,上述债务从厚地稀土成立之初就开始形成,其时厚地稀土主要是由刘国辉所控制的成都广地所有,此后厚地稀土先后和西藏发展(10.18,-0.09,-0.88%)(000752)、中科英华“联姻”,其控制权也几次易主。

“中科英华收购厚地稀土的时候,出资的3.5亿元全部给了西藏发展,刘国辉并没有拿到钱。西藏发展现在全身而退了,刘国辉那边没钱还债,新股东中科英华又不愿意还债。”李斌进一步透露:“攀枝花中院让我们双方先各自起草一个书面的协议,提交给他们,如果双方要求的差距不大,那就由攀枝花中院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如果差距过大,法院也无法调解,就继续执行评估拍卖,同时把厚地稀土矿山上可查封的资产全部查封。”

对于众多疑问,《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曾致函中科英华。而中科英华此前的回复称,问题均来自于第三方的言辞,他们不做评论,一切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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