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国家发改委资环司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咨询机构对各地推荐的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备选园区、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拟安排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7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改委资环司(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
传 真:010-6850559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邮 编:100824
附件:1、拟列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单
2、拟列为2013年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
3、拟列为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拟列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单
1、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湖北省)
2、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江西省)
3、江苏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江苏省)
4、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浙江省)
5、中航工业战略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基地(河北省)
6、四川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四川省)
7、洛阳循环经济园区(河南省)
8、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贵州省)
9、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福建省)
10、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