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和环保部等四部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陕西实际,陕西省环保厅制定了2013年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计划。 确定了全省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四大目标任务。
一是完成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探索开展畜禽养殖、机动车等新增方面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四是全面完成年度监测能力建设的各项任务。 实现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