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定于7月31日发行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融券发行金额45亿元,期限365天,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最终确定。时间安排上,发行日2013年7月31日,起息日、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3年8月2日,上市流通日2013年8月5日,付息、兑付日2014年8月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后一工作日)。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等级为A-1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