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国土资【2007】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第三批(续作)25个项目(见附表)下发给你们,并就编制项目续作设计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综合研究。设计中要重点反映项目前期的工作情况,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依据现行地质勘查规范,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工作实际和预期成果要求,据实安排实物工作量,编写设计书(一式三份)和经费预算书(单独编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预算标准按照《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经费预算标准(暂行)》执行。
二、续作项目设计已审查的,本次技术文本不在编制,应按照专家组审查核定的工作量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书(一式三份),用于预算审查。
三、续作项目原则上维持原合作投资比例,如有变更合作投资比例或有意合作的,合作方应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明确合作投资比例,并抄送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
四、续作项目中如存在原勘查范围外扩或分割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协助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办理探矿权变更。
五、各项材料报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相同磁介质材料。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8月10日
报送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6楼603室
联系电话:0551-64688281
联系人:韦导忠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