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信委获悉,近日,江西省出台《全省工业促生产稳增长“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将从加强督导帮扶、建立企业协调服务机制、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6个方面,进一步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督导帮扶。 组成11个工业促生产稳增长帮扶督导工作组,赴各设区市进行帮扶,面对面、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可过50亿元的重点企业,实行挂点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平稳发展;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受外部市场或政策影响、短期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一厂一策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建立企业协调服务机制。 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工信委会同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建立全省工业运行协调服务长效机制;开通“企声通道”,在省工信委门户网站设立窗口,公布电子信箱和热线电话,拓宽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按照融资、用地、用电、用工、配套等方面进行分类整理,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县限时办理;对需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带普遍性的政策问题实行专题协调。
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建立政银企对接服务机制,调度协调有市场、有订单,但流动资金紧缺的企业融资需求,切实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发挥现有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工业企业贷款担保支持力度。 推动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对工业的支持服务;在有色、钢铁、水泥等行业选择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大力发展余热、余压发电,鼓励集中供热,推广热电联产项目,探索推动部分工业园区开展微型电网建设试点;健全完善各类用工对接平台,加强供求信息对接,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校企合作培训,缓解企业用工难题;落实各项就业促进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企业或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协调金融机构对光伏、化工、造船等行业的企业融资区别对待,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积极予以支持。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协调省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省产钢铁、水泥等工业品;定期筛选确定一批省产药品,支持帮助其进入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遴选目录;同等条件下政府集中采购优先支持优质省产品;启动实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十百千万”示范工程,选择支持符合条件的10个工业园区、100个公共机构、1000个企业、10000户居民家庭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和省政府筹办或组织的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商务活动,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展位费补贴。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组织清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清理、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积极开展企业负担监督大检查,督促落实企业减负相关政策。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建立重大工业项目调度推进责任制,强化跟踪调度,抓好协调服务,加强督查考核;对列入全省百项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机制,并优先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会、扩大开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调度会等平台协调推进,帮助解决项目用地、环评、资金等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内各类专项资金;积极落实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进口设备减免关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促进企业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