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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E在另一宗涉及铝仓库的诉讼中被指名为共同被告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08-08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KongExchangesClearingLtd.,0388.HK,简称:香港交易所)周三发布公告称,伦敦金属交易所(LondonMe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ing Ltd., 0388.HK, 简称:香港交易所)周三发布公告称,伦敦金属交易所(London Metal Exchange, LME)在另一宗涉及铝仓库的诉讼中被指名为共同被告人,其他被告人还有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 Inc. ,GS)、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 & Co., JPM)和嘉能可(Glencore Xstrata PLC ,0805.HK)。香港交易所是LME的母公司。

  LME发言人证实,该诉讼的原告已向美国佛罗里达北部地区法院提交了诉状,原告包括来自杰克逊维尔(Jacksonville)的直接买家Master Screens Inc.和来自塔拉哈西(Tallahassee)的个人原告Daniel Price Bart。

  香港交易所称,指控涉及铝价及仓库市场中的反竞争及垄断行为;根据LME管理层初步评估,有关诉讼均毫无法律依据,LME将积极抗辩。

  高盛发言人表示,诉讼缺乏法律依据,高盛将积极抗辩。高盛还指出,铝价较2006年峰值水平下跌了40%。

  嘉能可发言人不予置评。摩根大通发言人表示,诉讼没有法律依据。

  香港交易所称,鉴于有关集体诉讼的起诉性质,香港交易所及LME相信日後或尚有其他性质相若的诉讼于美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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