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讯:8月30日,江西省工信委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稀有金属矿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据《通知》附件,第二批指令性计划具体为:钨精矿(折WO365%)19200吨,锡精矿(折金属)3000吨,锑精矿(折金属)330吨,钼精矿(含钼45%)1550吨。其中,锡精矿和钼精矿的指标与国家工信部所下达的第二批指标略有区别,系第一、二批互相调节所致,全年省内指令生产总量仍维持不变,即钨精矿(折WO365%)37750吨,锡精矿(折金属)3800吨,锑精矿(折金属)660吨,钼精矿(含钼45%)5000吨。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工信委认真做好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工作,对无计划、超计划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并追查矿产品来源,对违法收购和销售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此次江西省内接受指令计划的钨精矿生产企业共有43家,锡精矿生产企业3家,锑精矿生产企业2家,钼精矿生产企业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