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开始,我国光伏产业将掀开新的一页。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从9月1日开始,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将享受新的补贴政策和电价标准,这也完善了我国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
通知明确,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3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通知指出,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今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以促进科技进步,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布局,也有利于激励光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不断降低成本。
新政利好电站建设
一直以来,补贴政策都是光伏企业最为关注的政策之一,光伏业有望借此之机尽早实现扭亏为盈。
早在2013年5月,就已传出年内要推出详细的方案,当时传言分布式发电补贴的标准为每千瓦时0.35元。7月31日,财政部颁布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将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建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8月13日,发改委明确了项目运营管理的具体办法,至此业内人士认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剩下的只有具体的补贴价格了。
“电价补贴额度的明确就意味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光伏电站投资回报收益的明确。良好的投资回报收益将增强一直持观望态度的个人及企业的投资欲望,有助于国内分布式及光伏电站市场的大范围开启。”国内光伏巨头英利集团媒体负责人王志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此前国家对光伏电站的补贴为建设性补贴,即投资者在建设时就可申请补贴。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补贴政策,是鼓励更多的实际发电,所以按照实际发电量进行补贴。此外,电站补贴由全国统一价变为3类地区不同价格,让补贴更为合理。
在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遭受内外交困之际,国家层面不仅亲自出面谈判,化解与欧洲的贸易危机,还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希望尽早开启国内市场,规范整个产业秩序,引导企业走向良性发展之路。
继去年国务院出台《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国网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之后;今年7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13年到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此次光伏发电政策的出台,将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布局,也有利于激励光伏企业降低成本。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则表示,定价机制、分类区域标杆电价、分布式光伏电价、可再生能源附加上调,都是互相关联的。能否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管理体制的理顺是关键,这还要看电网的配合:电价附加能否足额收上来,电网能否及时足额发给光伏发电企业。
谨防劣质产能过剩
尽管国家层面政策不断,但并不意味着我国光伏产业已经摆脱连续两年来的“冬天”。业内人士指出,经历两年的亏损寒冬之后,中国光伏行业终于开始嗅到春天的气息,但要摆脱目前的现状,还需要继续砥砺前行,尤其是要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
“光伏行业的产能过剩指的是劣质产能过程,光伏行业的优质产能并不过剩,因为全球光伏市场安装总量每年都在增加。”王志新表示,以英利为例,由于历来重视产品质量的提高,始终通过不间断的技术创新来实现不间断的成本降低,积极与国际光伏认证机构合作提高组件质量,积极开拓国内及新兴市场,从2012年第一季度起连续6个季度内,英利每季度光伏电池板出货量均占据首位。
就在国家发改委补贴政策落地之前,工信部也在网站上公布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和质量相关的新“标准”,如在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方面,要求产能规模和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标准,每年需投入研发及工艺改进费用不低于销售额的3%且不低于1000万元,对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的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在质量管理方面,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10年。
信达证券的分析报告认为,上述《规范条件》将从政策上促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利于大企业通过自身技术、规模上的优势提升产业集中度。而由工信部牵头制定实施的《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也在9月6日传出初稿已经制定完成,正在加紧出台的消息,说明我国的光伏产业下一步将会在产能过剩方面继续“对症下药”,加快“瘦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