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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打造“世界稀土之都”品牌新形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37

核心提示:作为全国唯一以稀土冠名的国家级高新区,稀土高新区目前已拥有全国稀土新材料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在内的18个国字号基地称号,并享

作为全国唯一以稀土冠名的国家级高新区,稀土高新区目前已拥有“全国稀土新材料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在内的18个“国字号”基地称号,并享有“稀土之都”的美誉。依据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稀土高新区把质量工作视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注重以品牌建设促进稀土产业和应用产品的发展,优化要素合理配置,推进稀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创新型特色稀土高新区。

首先,高新区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宏观质量管理的根本点来抓,致力于工作有序化、活动社会化。

稀土高新区质量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广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质量机制。以质量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各部门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目标,广大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质量兴企活动,努力形成稀土高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质量工作新格局。

其次,加大区域品牌产品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出精品、创品牌,不断扩大经济规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按照“提升突出一批、成长壮大一批、发展储备一批”的目标,制定了品牌培育发展目录和企业指导帮扶计划。在组织实施厂长(经理)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工程,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进标准化战略等工作的基础上,组建质量专家顾问组深入重点品牌培育企业进行一对一、一企一策的帮扶,重点在质量改进、技术攻关、情报信息、贯标认证、法律法规、政策条件等多方面进行指导性服务。

再次,不断推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建设,优化质量工作环境,为宏观质量管理填充政策新活力。近期,高新区质监分局推动管委会出台《稀土高新区质量管理与品牌示范奖励办法》等政策,从奖项设置、申报条件、绩效考核、奖励额度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完善品牌建设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夯实质量基础、追求卓越绩效,推进质量兴区建设,推动全区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前,稀土企业已达到75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稀土企业26家,其中上亿元的稀土企业15家,已形成以稀土高科、罗地亚、等骨干企业为主的稀土企业群体。多家稀土企业获得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科技奖项,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均为100%;拥有1件中国驰名商标、2家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27个内蒙古名牌产品,稀土名牌产品集群已经形成。随着品牌效应的不断扩大,品牌助推作用日益凸显。稀土高新区稀土企业除享受地方政府政策外,还将享受质检总局在质量管理、技术检测、检验检疫、许可审批、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如今,拥有了“全国稀土新材料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称号的稀土高新区,不仅能营造有利于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稀土产业的发展,还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把资源优势转化成品牌优势、经济优势,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打造‘世界稀土之都’品牌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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