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上,陕西有色集团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田照峰说起这样一件事情:陕西某企业1989年建厂时,周围两公里荒无人烟。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企业的发展,很多农民来到该厂区附近安家。2011年,有关地方部门提出,要求该企业搬离此地或给予周围居民一定数量的搬迁补偿款。为了维系稳定,该企业最终为300户居民支付了1亿多元的补偿款。然而,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随后出台的“企业所在地上风向1公里,下风向两公里不得有人居住”的标准,使得该企业再次面临周边700余户居民的搬迁问题。部分当地居民闻讯后,为了索要最大限度的补偿款,竟不惜动工加盖多层无法居住房屋以扩大补偿面积。对于这家本来就在“夹缝”中生存的企业来说,一笔又一笔补偿款可谓雪上加霜。
现在,民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国家相关部门政策的制定也愈加人性化,将人民生命安全以及“碧水蓝天”放在首要位置。不能否认,冶炼行业生产过程中很难做到“零污染”,但是近年来,在国家相关部门坚强领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各大企业,尤其是行业龙头企业的环保水平大大提高。然而,在某些压力下,企业的环保工作反而变得被动起来。一旦国家政策一声令下,地方政府便毫不犹豫地举起铡刀“一刀切”。不管是搬迁、关停还是赔付补偿,都会打击企业的发展信心,削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那些踏踏实实谋发展、认认真真抓环保的有色企业来说,有困难并不可怕,失去信心才可怕。有色金属工业是维持国家这艘大船不断前进的动力之一,在国防等领域具有无可取代的地位。如果地方政府将一些原本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政策转变成阻碍企业发展的石头,是否会对有色金属工业的未来造成影响?
另外,有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搬迁、关停或者补偿真的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吗?如何维护搬迁企业的合法权益?如何保证在搬迁之后的新址不会产生新矛盾?如何确保若干年后其他居民不会再次搬到迁移后的厂区附近?地方政府应当从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件中审视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地区建设规划中,更加科学、合理,做到有理、有据。必须避免一味地乱发展,并做足对环境负责任、对引进企业或引进项目负责任的打算。地方政府是公共利益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地方经济发展与民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木,其作用和权利决定了这一地区百姓的福祉和企业的生死存亡。同时,希望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能够更加细致,对生产企业能够更加人性化。比如,在划定环保政策对象范围时,细致对待冶炼厂和冶炼厂污染源二者的区分问题等等。
在工业发展转型势在必行的今天,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凡事都有第一步,相信在迈出无数个脚步之后,有色金属工业会迎来翘盼已久的辉煌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