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间要主动密切协作。 商务部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