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鄂尔多斯盆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2011~2015年)》,要求统筹协调鄂尔多斯盆地油气、煤炭、铀矿、岩盐等资源勘查开采,将鄂尔多斯盆地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接续区、实施综合勘查开发的模范区及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规划》是我国首次针对资源叠置共生大型盆地制定勘查开采规划,范围涉及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和宁夏五省(区)共22个地级市93个县级行政区,总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2011~201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0年。
《规划》的指导原则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开发保护并重,坚持节约优先、高效集约利用资源,按照“优化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思路,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勘查开采布局、时序、规划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鄂尔多斯盆地矿产资源科学、有序、高效、绿色开发,保障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健康发展。
《规划》提出五大目标:一是勘查开采布局合理,秩序全面规范。二是矿产勘查取得重大突破,到2015年,新发现大型油气田6个,新评价大型矿产地25处、大型铀矿床3个。三是能源生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建设“西部大庆”,油气当量达到7700万吨;保障国家煤炭基地建设,煤炭产能控制在9.2亿吨左右;支持大型铀矿生产基地建设,初步建成国内最大的大营铀矿基地。四是开发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绿色矿业全面发展,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以上,建设80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五是初步构建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的长效机制。
在资源区划的基础上,鄂尔多斯盆地将规划重点勘查区70个、重点开采区77个,确定勘查开采重点和方向,推进整装勘查和规模开发;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65个、开采规划区块288个,指导资源优化配置和矿业权合理设置。《规划》还确定了“十二五”期间盆地铀矿、油气、煤炭煤层气、铝土矿等各类资源的勘查开采任务。
据介绍,鄂尔多斯盆地矿产资源丰富,全盆地煤炭产量近8亿吨,油气当量约5000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量25%和18%,能源调出量占全国一半以上,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与此同时,盆地资源叠置共生关系复杂,合理开发利用难度大,矿业权重叠现象突出,影响了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和健康发展。“亟待加强统一规划和管理,统筹协调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结构和时序,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相关专业人士认为,《规划》的编制实施不仅是落实找矿突破战略的具体行动和协调资源叠置区域各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的有益探索,对推动全国大型沉积盆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多矿种兼探兼采也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据悉,国土资源部近期将与晋、内蒙古、陕、甘、宁五省(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合作协议。